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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隆县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12月10日    
关于印发化隆县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化隆县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11月1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
  化隆县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全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力度,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能力。现结合我县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为主导,以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为重点,以组建化隆县农村商业银行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纪律等手段,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指标顺利达到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条件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冶生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恒元  县金融办公室主任
李得贵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刘占清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县畜牧局、就业局、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赵恒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清收重点及时间
清收重点:国家公职人员自贷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以及其他形式拖欠、逃废的不良贷款。
清收时间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四、清收原则
按照“谁贷款、谁偿还,谁担保、谁负责”和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不良贷款进行清收。对债权债务清晰的不良贷款,由贷户或担保人所在单位督促,县农信社依法坚决清收;对私贷公用、账务证明完备的不良贷款,由贷款实际使用单位与信用社重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对债务不清、借贷关系存在争议的不良贷款,分清责任严肃追究农信社相关人员责任。
五、清收措施
()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各乡镇、农信社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县清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清理公告,在人口密集场所、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张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各农信社对辖内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了解掌握不良贷款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贷款数额、联系方式等情况,及时向县清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
  (二)广泛动员,自觉还贷。不良贷款国家公职人员要向领导小组主动报告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做出限期还款承诺。对主动报告、态度积极,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还清贷款的,农信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优惠措施,提高其还款积极性;对有意拖欠、隐瞒不报的,县清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给公职人员送达《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在不良贷款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制定还款计划。
(三)多措并举,有效清收。一是各乡镇、各农信社要结合四季度农畜产品出售变现、外出务工人员回流、补助资金集中发放等有利时机加大催收力度。二是县联社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运用以资抵债、借新还旧等手段,最大限度清收、化解风险资产。三是各成员单位协助县农信社积极开展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特别加强对牛羊育肥、西繁东育、拉面经济等政府贴息贷款的清收力度。四是县联社加强与驻外办事处的联系,及时掌握不良贷款外流人员联系方式和地址,并积极催收。五是对有还款意愿但暂无还款能力的,在清收部分本金和利息的基础上,利用本金“借新还旧”,制定新的还款计划。六是县清收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一批有钱不还、故意拖欠的重点贷户,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支付、财产保全等手段有效清收。
(四)突出重点,强制还贷。对未按照规定期限还清不良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对其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下发《责令还款通知书》责令限期还清。对有意拖欠不还的,可在县自办电视节目公开曝光。对约见谈话、公开曝光后仍然不偿还贷款的依法进行清收。
(五)汇报总结,通报表扬。本次清理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稳步推进,2012年12月31日清收办公室要做出工作总结,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进行表扬,并将活动进展情况上报县清收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全县网点分布最广、经营规模最大、涉农贷款最多的农村金融机构,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贷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影响我县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清收大力,积极盘活不良贷款,使其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乡镇、县联社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研究制定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以及清收不良贷款的具体措施,并报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全县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扎实有效。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清收工作督促检查,适时组织成员单位检查指导集中清收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由于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贷款、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本乡镇、本单位职工不良贷款清收的督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清收任务。县农信社强化“主体意识”,切实落实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做好清收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不良贷款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法院负责对信用社已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