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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牙什尕至同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11月05日    
关于成立牙什尕至同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牙什尕至同仁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牙什尕至同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罗文祥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 张胜源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徐喜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国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韩福财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康建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千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发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韩建忠 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马少武 县人民法院院长 常湟院 县检察院检察长 王 雯 县公安局局长 马德福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刘占清 县监察局局长 马 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海林 县林业局局长 潘福生 县水利局局长 马德财 县畜牧局局长 才 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宁克加 县司法局局长 马成龙 县教育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生军 县民政局局长 马国庆 群科镇党委书记 旦 正 牙什尕镇党委书记 马 良 牙什尕镇镇长 李玉晶 群科镇镇长 马国祥 德恒隆乡乡长 李玉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 琨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国良 县交通局副局长 韩国俊 县审计局副局长 马维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 1、办公室(常设机构): 责任领导:张发祥(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和科技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交通局、畜牧局。 国土资源局局长马林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副局长石琨、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马维明任副主任。从责任单位各抽调1名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熟悉群众工作的干部具体开展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文件材料草拟、报送、收集及归档等工作;负责征地、拆迁补偿款和相关经费的拨付,督促工作进度;负责上下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资金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及其他日常工作。 2、补偿款兑现组: 责任领导:张发祥(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交通局。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足额兑现补偿款,监督各责任单位的征地拆迁测量、登记、汇总、申报、资金核算及资金使用情况。 3、维稳和执法组: 责任领导:徐喜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牙什尕镇、群科镇、德恒隆乡。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征地拆迁工作秩序,加强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作现场和施工现场的巡逻执法以及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公路交通和治安秩序,纠正和处罚违法行为,严惩破坏、阻挠征地拆迁工作的不法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及时调处群众纠纷、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4、宣传组: 责任领导:李玉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马青云(县文广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局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积极营造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负责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