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督查的 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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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督查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积极争取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全县住房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质量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供应、使用、分配及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确保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2011-2012年实施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和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竣工入住情况。
2、2008-2010年实施的城镇保障房项目竣工入住情况;2011-2012年城镇保障房项目(教师周转房)开工建设情况。
二、督查内容
1、各类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落实及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情况;
2、项目资金兑现及使用情况;
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4、组织机构、档案建设和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5、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三、督查方式
1、督查组将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
2、督查组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对项目实施的村和农户进行逐一核对,全面督查。
四、督查时间
2012年10月12日至19日。
五、督查分工
本次督查由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分乡镇开展督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韩玉英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杨卓玛 县审计局局长
才 仁 县住建局局长
奴 义 县民政局副局长
冶金明 县民政局干部
马亚军 县审计局干部
拉毛才旦 县财政局干部
赵忠泰 县住建局干部
完麻尖措 县住建局干部
督查乡镇及部门:民政局、移民安置局、雄先乡、查甫乡、扎巴镇、二塘乡、巴燕镇、昂思多镇、牙什尕镇、群科镇、李家峡管委
车辆安排:纪委、审计局、民政局、住建局、移民局各一辆。
第二组:
组 长:张发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韩生军 县民政局局长
刘占清 县监察局局长
于海泉 县住建局副局长
韩琮德 县审计局副局长
马海荣 县民政局干部
李 年 县审计局干部
张海云 县财政局干部
李生寿 县住建局干部
赵玉清 县住建局干部
督查乡镇及部门:住建局、教育局、德恒隆乡、沙连堡乡、阿什努乡、谢加滩乡、石大仓乡、初麻乡、金源乡、塔加乡、甘都镇、公伯峡管委
车辆安排:政府办、纪委、审计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一辆。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准备汇报材料。并积极配合督查组提供相关资料,保证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督查组成员要吃透相关政策,熟悉督查项目、内容及标准,合理分工,明确督查目标和重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督查结果真实、准确。
(四)督查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向审计局提供督查结果,由审计局负责统一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2日前上报县政府。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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