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化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地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积英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胜源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马生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仲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成龙 县教育局局长
马德福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马德财 县畜牧局局长
冶青峰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才 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海生 县交通局局长
潘福生 县水利局局长
张成林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郭海林 县林业局局长
马 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海明 县就业服务局局长、驻外办事处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马生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谋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职责如下:
(一)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关于人才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人才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组织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3、研究和掌握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重大人才政策,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4、协调、指导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法规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
5、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
6、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的重大人才工程。
7、审定全县人才工作规划和计划。
8、制定县内外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管理、考核措施和办法。
9、研究解决全县人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起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会议纪要、请示报告及有关文件,筹备、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2、协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人才工作及相关活动,督促检查人才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3、了解掌握全县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状况,组织协调全县人才工作的调研及重大课题的理论研究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4、代表县委、县政府联系和管理县管优秀人才,并为其提供服务。
5、协调县委、县政府联系优秀人才和拔尖人才的衔接工作,负责建立相关人才信息库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咨询、沟通协调等服务事宜;抓好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工作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7、编发人才工作信息。
8、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2年9月14日
抄送:县各大班子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