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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化隆县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09月07日    
关于成立化隆县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2012年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有效解决群科新区供电紧张、农村低电压、无电户和供电能力不足及部分村民及单位无理阻挠、漫天要价、妨碍施工等问题,提高电网健康运行水平,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长: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华 旦  县经商局局长、
    祁元锋  县供电公司经理
 员:马 林  县国土局局长
    郭海林  县林业局局长
    马德财  县畜牧局局长
     丁玉荣  县安监局局长
    马雪峰  群科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英善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韩国良  县交通局副局长
曹长青  巴燕镇镇长
 藏  扎巴镇镇长
李玉晶  群科镇镇长
     马德民  昂思多镇镇长
     戴福华  甘都镇镇长
先巴东智 石大仓乡乡长
     杨发良  沙连堡乡乡长
     马吉荣  阿什努乡乡长
      华  雄先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供电公司,祁元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协调解决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工程进度,并做出安排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全力协调、配合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制定工作计划和防范措施。
2、对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3、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按县政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电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2、公安、国土、林业、乡镇、电力等单位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好电网建设中存在的村民无理阻挠、漫天要价、妨碍施工等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对村民的宣传、解释工作。
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抽调专人负责电网建设的协调工作,同时,加强与村干部、寺管会、供电公司之间的沟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