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化隆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现将县委组织部拟定的《化隆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地、县委《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东委(2012)73《关于海东地区2012年地县统筹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县委研究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就这次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不断加强我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二、公选职位及名额
共青团化隆县委副书记1名;
化隆县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1名;
化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
三、报名范围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有3年以上工龄的国家正式干部。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选职位具体要求;
3、团县委副书记一职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生),其它职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6、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能力强;
7、身体健康;
8、对任职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该职位具体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说明书);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五、实施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准备工作、宣传发动、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推荐、考察、确定上报人选、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准备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拟公开选拔的具体职位,并会同公选职位所在单位提出职位说明书。
(二)宣传发动
通过县电视台和化隆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下发通知等方式,公布公选职位、报名条件与资格、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统一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在县公选办报名。职位按照不少于1:8的比例掌握各职位报名情况,每人限报一项职位。如果该职位报名人数不足8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允许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化隆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4日8时30分开始至13日18时止(时间为10天)。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由县公选办负责。审查中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参选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审查合格者,凭相关证件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按照县委组织部确定的时间进行,考试在本县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
考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公共科目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60%,专业科目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成绩,划定参加面试考试分数线,按拟选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县公选办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相关知识。面试由面试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具体人员从全区面试考官库中抽定。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五)确定推荐和考察的初步人选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60%和面试40%算出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推荐和考察的初步人选。由县公选办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进入推荐和考察初步人选名单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六)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公选办负责组成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德的考核意见》要求,注重考察了解干部的德。经考察,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确定上报人选
考察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由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提出2名人选,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差额票决。
(八)讨论决定
对上报的2名人选,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票决前,拟任人选需征求县纪委意见。
(九)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对县委常委会会议票决任用的人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有问题反映的,要及时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人选,经县公选领导小组和县委组织部研究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复议。
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原则上到试用前岗位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公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县公选工作的指导,保证公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化隆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积英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韩玉英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成 员:马生海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占清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仲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玉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维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 龙 县公安局政委
索 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志超 县纪委常委、纪检室主任
保 强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马生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韩志超、保强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公选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公选资格报名、审查、考试、推荐和考察等重要环节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按照国家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选拔任用干部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严禁搞拉票贿选,否则一律取消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公开选拔人员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泄露涉密内容。
(三)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接受组织的挑选。
附:1、化隆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职位说明书;
2、化隆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