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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化隆县推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09月05日    
关于转发化隆县推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拟定的《化隆县推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推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化隆县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进一步丰富群众的精神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关于青海省推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163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及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确定的推动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全体公民平等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化隆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化隆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依靠市场、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着力建立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运营体系,科学、有序、全面地推进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
2、群众自愿,长期受益的原则。群众自愿购买,杜绝强行摊派、违规收费,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部分广播电视节目,使农民直播卫星户户通用户长期受益。
3、统一标准,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实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
4、可控可管,安全运行的原则。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仅限于获得批准的区域内入户,实行接收设备销售专营制度,做到卫星、有线、无线协调有序发展,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接收卫星直播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有序。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全省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总体要求,建设价格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体系。采用直播卫星接收方式,实现有线电视未通达农区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全覆盖;组建地面数字覆盖网,通过直播卫星加地面数字电视的双接收方式,实现大部分农区中央、省、地、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全覆盖;在全县有线电视未通达的乡镇建设直播卫星服务网点,实现销售、售后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向农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四、组织结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的领导,成立化隆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 罗文祥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照本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贺生忠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员:刘占清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生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怀远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韩忠福 县工商局局长
    申大兴 中国电信化隆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广局,马青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怀远同志兼任副主任。
五、职责分工
为确保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各司其职,推动全县直播卫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的顺利实施。
县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以及信息整理上报和配合省上组织的验收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全县新闻媒体做好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前、中、后期各阶段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及相关项目进行审核立项。
县监察局:对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筹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配套资金,并负责农户自筹资金的上缴等工作。
县文体广电局:做好直播卫星户户通用户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认真组织开展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违法接收和传送非法境外电视节目等行为。与县网络分公司一同做好用户信息统计,设备分发、安装及用户信息录入工作,同时,要做好直播卫星培训、销售等服务网点的组织工作。
县工商局:清理整顿非法经营、销售卫星接收设施市场,维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正常经营秩序。
中国电信化隆分公司:做好直播卫星户户通信号开通及后续服务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直播卫生户户通用户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及农户自筹资金的收缴等工作,配合县文广局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建设及验收工作。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下旬)。对全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启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1月)。完成宣传引导、技术培训、入户登记造册、筹集资金等工作。
在全县全面实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项目,争取在11月底全面完成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采取阶段性完工、验收同步进行的方式做好工程初验,把好质量关、时间关,确保工程优质、服务优良、档案齐全、售后跟进,确保10月份开始的省经验收一次通过。
七、用户总量及资金构成
(一)用户总量
根据海东行署与化隆县政府签订的《2012年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目标责任书》,我县实施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25911套。
(二)资金来源
在资金筹措上,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合作、群众自筹的方式解决。资金构成如下:
1、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方式为每户补贴100元,共计2591100 元。
2、省财政为每户补贴100元,共计2591100元。
3、县财政为安装双模机顶盒农户每户补贴50元,共计 1295550元。
4、农户自筹设备款200元(其中50元为预缴话费款)。
共计5182200元。
5、中国电信公司为每户补贴80元,共计 2072880元。
6、农民贫困户自筹部分由县政府从扶贫资金中给予补助。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一号工程”,是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延续、提质工程。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是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保证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管波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认识,
切实履行好职责,科学谋划、齐抓共管,统筹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把这项利民的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主导作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人,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推广工作的计划、内容和进度等方面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支持,为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力保长期运行。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地、县的要求,创新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明确时间节点,确定任务目标,要在档案管理、安装质量、售后服务上下功夫,要妥善处理好有线、无线和直播卫星之间的关系,促进有线电视和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协调有序发展,为广大农区群众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线公司作为全县直播卫星户户通的参与实施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按照专业化、规范化、高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专营服务网点和安装服务队伍的培训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优质安全。为确保我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落到实处,要对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户进行抽查,听取意见,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改进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措施,真正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做成农民群众的“贴心工程”。县财政、广电部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资金管理办法,科学规范的做好资金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资金运行规范有序,项目顺利安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