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化隆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发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志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 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占青 县监察局局长
宁克加 县司法局局长
马生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德福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马德财 县畜牧局局长
张海生 县交通局局长
潘福生 县水利局局长
郭海林 县林业局局长
才 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 琨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延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维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马维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