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人员观摩群科新区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为顺应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增长。全县上下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化隆县群科新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青政函〔2012〕3号)对于 “化隆县新城区,以商贸旅游为主的滨水生态宜居城市”的定位要求,通过争取国家投资、政府融资及招商引资等方式全力推进群科新区建设。自2008年全面启动群科新区建设以来,已累计投资45亿元,完成投资11亿元,群科新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并具备县城搬迁条件。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加快推进新区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近期由县人大办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县政协办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组织部、老干部局和民政局组织部分离退休老干部、村干部,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省驻县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到群科新区观摩考察。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组织好观摩活动,确保参加观摩活动的代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观摩活动,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安排观摩路线,观摩点及相关的讲解活动。全县各单位都要以此次观摩活动为契机,全力做好新区建设的宣传工作,使参加观摩活动的代表及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县委、县政府建设群科新区的意图、《群科新区建设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及新区建设在推动县域经济中将要发挥的重大战略意义。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全县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举全县之力全力推进群科新区建设的氛围,切实按照把群科新区建设成化隆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目标,严格按照《规划》和省、地要求,加大新区建设推进力度,争取把群科新区打造成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群众创业的新平台和安居乐业的新家园。
各组织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观摩活动,认真组织好考察活动,确保考察活动过场。观摩活动结束后,各组织单位认真撰写考察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