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定于2012年7月17日召开化隆县和谐发展促进会成立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7月17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
二、会议地点:县委四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县级在家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化隆县和谐发展促进会会员。
四、会议内容:
1、讨论通过《化隆县和谐发展促进会章程》;
2、表决通过化隆县和谐发展促进会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务必于7月17日上午到县委政法委报道,领取会议补助费,下午2时20分前进入会场。
2、和谐发展促进会成员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统一协调通知;村民组成员由各乡镇负责通知,并送至会议地点;宗教界人士中佛教人士由县委统战部通知、人士由县民宗局通知,并负责接送;离退休干部由县委政法委通知并负责接送;企业组人士由县工商联负责通知。
3、参会人员不准请假,若有特殊情况,须向县委副书记马维忠请假。
4、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做好会务工作。
5、县文广局派一名记者参加,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化隆县和谐发展促进会成立大会参会会员名单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