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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化隆县创建交通发展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05月30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交通局制定的《化隆县创建交通发展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乡镇及部门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创建交通发展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
实施方案
县交通局
2012年4月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路社会化服务功能,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地关于交通发展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树立典型、以点代面,结合通村水泥路建设和质量排查整治、干线小修配套、安保设置、超限整治、加强路政管理等工作,整体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养、管、运”四位一体新格局,达到“畅、洁、绿、美、安”的目标。具体将县道昂上公路,乡道雄卡公路、支扎至米乃海公路建成文明示范公路;昂思多镇、雄先乡确定为交通发展示范乡镇。 
公路建设目标。到年底实现362个行政村通畅达100%。县乡示范公路基本做到桥涵排水设施配套、安保设施齐全,村道示范路基本达到路线顺适、路面整洁、路肩密实、路界分明、涵挡配套、绿化到位。
养护管理目标。继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探索创新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县、乡、村养护管理责任,做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县乡公路通过工程治理、路政管理、精心养护、长效机制建立实施创建;乡村公路通过路面建设、绿化标示和质量外观整治、签订领养合同、落实制度化养护等步骤,分阶段实施。
二、创建标准  
(一)文明示范路及标准化村道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路基:路基坚实稳定,路肩密实、整洁,宽度达到技术要求,无缺口、无堆积、无占道,与路面接茬平顺,边缘顺适;边坡稳定、整洁,坡度符合规定;边沟、涵洞完好无淤塞、排水通畅;防护设施完好无破损。
2、路面:强度符合质量要求,表面平整完好无破损、清洁无杂物、横坡适度。无明显露石、起砂、断板等重大外观质量缺陷。
3、绿化:全线绿化且统一树种、统一间距,达到路、景、物和谐美观。
4、设施:公路沿线的交通标志标牌、里程碑、示警桩等齐全、醒目、规范,错车台、减速带等安保设施到位。
5、养护:资金、队伍、责任落实。
全县所有建成和在建通村水泥路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路肩
对于地形条件允许的公路,可通过适当加宽路肩的方式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通村通畅路肩宽度原则上应不小于50厘米。对于个别受地形条件限制,路基宽度不足5米的路段必须采用浆砌片石或现浇混凝土等形式对宽度不足部分路肩进行硬化处理,并在宽度不足路段的起终点设置警示标志。
2、错车道
1)路面宽度小于3.5米、路基宽度小于4.5米的路段,应在地形条件允许、通视良好的地点设置错车道,便于驾驶者及早发现对方车辆,及时进行避让。错车道设置间距应不大于500米。
2)错车道形式应为喇叭形,宽度应不小于2米,有效长度应不小于10米。
3)错车道路面采用水稳砂砾、泥灰结碎石、水稳碎石或水泥混凝土等形式进行硬化。
4)对于小半径弯道内外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适当加宽。加宽部分应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并采用错车道路面材料进行硬化,防止路面冲刷,提高通行能力。
3、排水
1)对于纵坡大于3%且长度大于300米的路段应设置边沟,边沟原则上应采用干砌边沟或浆砌边沟形式,对受水流冲刷影响较小的也可采用土边沟,断面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梯型、矩型、U型等。
2)对于边沟长度过长或纵坡较大的路段,应分段设置涵洞(管),将水流引到路基以外。出水口可采用卵砾石或植物防护分散水流;有条件的可设置排水沟将水排出,不使水积聚在边沟内,影响路基稳定。
4、防护
对于高边坡、易坍塌的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干砌或浆砌挡墙(护坡),以及植物防护等措施进行防护。对于沿河易冲刷地段路基应根据河流特性、水流性质、河道地形地貌等因素,采用植物、干砌或浆砌等措施进行防护,防止路基冲刷。
5、安全标志、设施
对于陡坡、急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村道出入口修建限宽墩,严禁超限车辆出入。限宽墩的净间距应以不影响绝大多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为原则,根据通村公路的通行车辆类型确定,最大不宜超过2.2米;与省道、县道交叉的村公路,在村公路邻交叉口处设置减速带及配套标志,以确保安全。
6、路面病害
以修补路面破损、断板为重点对路面病害进行全面处理。
(二)示范乡镇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健全组织领导、管理机构、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
2、境内2009年以来建成的通村通畅路通过专项整治全部达到示范路标准。
3、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日常养护责任。落实自筹资金。每条路有具体领养或包养人,做到日常化检查考评。
三、活动步骤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按省地要求《总体方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相关单位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活动机构,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标牌标语及简报通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和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既要宣传报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也要宣传报道广大养路职工的精神风貌,弘扬先进典型,激发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营造一个抓管理、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据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建章立制、细化措施,监督检查管理养护工作成效,逐年对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严格考核、评价,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7月至9月)。认真总结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的经验做法,评估活动实施成效,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养年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交通发展示范乡镇、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范围广。为了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化隆县创建交通发展示范乡镇、文明示范路和通村通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交通局、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昂思多镇、雄先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落实公路所具体负责实施辖区示范路创建和通村公路专项整治工作责任。
2、加强路政管理。进一步强化文明示范路的路政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深入开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确保示范路创建和全县公路通行能力的提升。
3、严格工作考核。县政府将把这次交通发展示范乡镇、示范路创建活动和通村公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相关部门、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和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对领导重视、发动充分、效果明显的部门和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活动和专项整治重视不足、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乡镇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