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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化隆县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05月17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拟定的《化隆县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抄送:县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工 作 方 案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科技〔2011〕18号)精神和省、地有关要求,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依靠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服务站机构,组织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机构
  (一)服务对象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
3、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双方非本地户口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试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9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三)服务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具体承担,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积极倡导、广泛宣传、优质服务,引导群众自愿接受检查,逐步提高检查率。在检查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及时提出合理的医学建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处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二)切实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对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和计划怀孕夫妇,以预防出生缺陷发生为重点,进行遗传优生、新婚避孕、孕期保健等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从而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三)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重点指导和服务。对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有家族遗传史、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较长时期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出生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及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纳入重点管理,对其加强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监测,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病残儿的出生。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试点工作,使全县每一对农村(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口覆盖率逐步达到80%,对生育病残儿夫妇优生指导率达到100%。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五、服务流程
  (一)新婚夫妇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凭双方身份证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化隆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以下简称《免费服务卡》),夫妇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结婚证和《免费服务卡》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县医院、中医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已婚准备怀孕、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计生站领取《免费服务卡》,夫妇双方凭身份证、结婚证和《免费服务卡》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县医院、中医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计划怀孕夫妇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提供健康教育,签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提供体格检查、临床试验室检查、B超等孕前医学检查。
  (三)县医院、中医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根据检查结果,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告知书》共三联,检查单位和受检者本人各一份。一般人群《告知书》由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并给予相应的优生咨询指导。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由县医院、中医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直接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咨询指导人员应及时告知计划怀孕夫妇怀孕后主动联系乡镇卫生院或计生服务站,并接受早孕指导和随访。
  (四)开展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村卫生室和计生宣传员收集妇女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报告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进行随访。根据随访结果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及《妊娠结局记录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全部完成后交至县级医疗机构或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并将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报告县级医疗机构或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由县级技术服务人员随访记录,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核实或转到医疗机构确诊。
  (五)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应做到一家一档。所有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记录文书,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均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收集统一保存。
六、职责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项目工作的宣传倡导和音像宣传品的制作,跟踪报道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免费播放孕前优生健康宣传教育短片。
(二)县委组织部、人社局:为项目工作开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组织协调和优化技术人才。
(三)人口和计生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资金监管、考核评估等工作。
(四)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县医院、中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人员、设备、科室等服务功能,与计生服务机构共同开展工作。抽调专家组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家组和风险评估组,做好转诊人员的接诊和治疗工作;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目标人群的优生健康检查、资料分析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医学干预、结局随访等工作;办理县计生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疗许可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人才公用,优势互补。
(五)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为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启动资金和必要的财力保障。
(六)民政局:对结婚登记夫妇常规宣传孕前优生项目工作,发放相关宣传品,查验婚前检查证明,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登记结婚夫妇的基础信息,统计数据等相关资料、信息,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项目相关工作。
(七)就业局:对外出孕检对象查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及相关资料或证明,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宣传倡导及相关工作。
(八)教育局:开展青少年学生青春期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的学习,增强广大学生的人口意识、健康教育意识和优生优育意识。
(九)县妇联:结合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文明家庭”创建、“双学双比”、妇女培训等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引导育龄妇女转变生育观念、少生优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十)团县委: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婚育新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和优生优育意识。
(十一)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的试点项目领导机构,负责试点项目的统筹安排、组织宣传、管理协调等工作,组建由乡镇驻村干部、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计生站包村人员、村保健员、宣传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开展,并做好宣传倡导、资料发放、摸底调查、人员组织等工作。
(十二)县级医疗机构和县计生服务站:负责人员培训、健康检查、资料分析、检查结果的风险评估及回复、妊娠结局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基础信息的录入及各类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十三)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负责建立夫妇信息档案、汇总检查人数,统一组织培训和开展检查等工作;协助县医院、中医院和县服务站采集血样等相关工作;指导村级做好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确保服务对象准确无误;做好人员培训,人员组织、宣传倡导、宣传品发放等工作。
(十四)村(居委会)职责:协助乡镇开展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提高人群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帮助掌握健康状况,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环境因素对优生影响等基本知识,动员引导和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到县乡卫生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参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资料。
七、保障措施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日常开展,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保证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民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探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模式。要依靠专家力量,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充分发挥专家在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科学实施优生促进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三)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传媒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及时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知晓优生科学知识,树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四)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县乡村要切实明确各自的任务职责,保证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正常稳定和可持续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
(五)加强能力建设。要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服务站”活动为契机,加强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出生缺陷预防专项技术培训,整体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切实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