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化隆县2012年度第一批903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将结合“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在扎巴、昂思多、二塘、巴燕、谢家滩五个乡镇实施。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乡镇政府、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组织开展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形式帮助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确保危房改造工作于8月底前全面竣工。严格落实工程进度月报告制度,村、乡镇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逐级汇总,每月30日前报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政策规定。要严格按照省危改工作指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通知》(青危改〔2012〕2号)要求,坚持从“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入手,将危房改造对象重点安排到居住在危险住房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以及因灾倒房的贫困灾民家庭中,不得扩大实施范围。乡镇政府在对象确定中,要以程序促规范,以公开促公平,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要求,坚持“本人申请、村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批公示”的工作程序。并加大对村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公正。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相关乡镇、部门要通过采取农户自筹、部门帮扶、社会捐助和政府补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行署,积极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同时要做到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照工程进度,将危房改造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危房改造对象手中,保证危房改造资金有效运行,并要坚决杜绝巧立名目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费用的现象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乡镇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做到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规划,督促检查要深入到村、户。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和考核制度,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开展督查,认真排查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要加强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探索实行“危房改造监督员制度”,对监督员和群众反映的关系房、人情房和以权谋私等问题,要认真核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严格档案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农户信息档案,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和改造对象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乡镇存档资料除一户一档资料外还应包括村民主评议记录资料、三榜公示图片资料、乡镇实施方案、资金发放花名册等。同时,各乡镇要及时做好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县上将农户网上档案信息完整性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六、加大宣传引导。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乡镇、民政、宣传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危房改造工程的积极性。要发动广大党员、经济能人及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支持和帮助困难群众进行危房改造,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危房改造工作、关注民生的良好氛围。
附:化隆县2012年“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