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12年化隆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县各大班子领导
2012年化隆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促进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青办发〔201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为主线,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更好地为化隆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工作目标:坚决打击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查处非法报刊制售活动,清除互联网有害信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推动我县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青海海东网化隆子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既要发挥互联网信息对化隆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化隆县信息化建设步伐,又要把规范网络文化经营秩序作为“扫黄打非”的重要工作,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查处利用信息网络传播各类有害信息,推进“绿色网吧”工程建设。
2、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要坚决清除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特别是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像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封建迷信等污染青少年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的出版物,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以管理监督学校周边出版物零售为重要目标,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
3、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书报刊、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复制、刻录等的日常监管,继续深挖非法生产包装仓储窝点,继续清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经营摊点。
4、严肃查处非法出版报刊制售活动。进一步规范书报刊市场的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编印、出版、发行非法书报刊行为,严肃查处利用非法报刊从事欺诈活动,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书报刊摊点,加强对全县各乡镇所在地、车站等交通要道经营场所的检查,坚决取缔利用广告印刷品非法出版的报刊和未经批准擅自从境外进口的报刊。
5、严密查堵和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要始终把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特别是宣扬“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要坚决封堵和查缴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误导民众情绪、破坏社会稳定和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攻击党的领导、污蔑社会主义制度等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以及“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三股势力”反动出版物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炮制的反动宣传品,防止非法印刷、刻录、销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防止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做到预防在先,防患未然。
三、工作安排
“扫黄打非”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3月至6月)以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后,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藏独”、“法轮功”等宣传品,坚决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加强网上监督,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向,及时封堵删除传播政治谣言以及相关有害信息的网站和网页,坚决收缴各类非法报刊,处罚报刊出版单位的违规行为。
第二阶段:(7月至11月)以整治印刷复制和运输环节为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和政治敏感期,组织力量对印刷企业和图书、音像制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做好对印刷企业的登记注册,对印制的各类产品进行日常监管,同时打击违章违规的印刷企业,严格规范印刷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盗版盗印、非法刻录活动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进一步加大对公路、邮政等运输环节的检查力度,有效切断非法出版物的流通渠道,要重点检查县内各街区交通枢纽、宾馆饭店等重点部位,加强对车站等交通站点经营场所的检查,严厉查处销售非法出版物活动的犯罪团伙,端掉制作储运窝点,铲除严重破坏出版物市场的根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注意统筹协调,加强具体指导,坚持对重点市场、重点问题、重点案件一抓到底。对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机制,并追究相关责任。
2、各负其责,形成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好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公安部门要重点加大对各类非法出版物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城管部门要指导组织城建监察、城管执法部门清理取缔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查处运输非法出版物的行为。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互联网、声讯台和手机短信服务的监管,及时封堵网上有害信息。文体广电部门要重点对音像出版,印刷复制,书报刊发行单位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要强化对网吧的日常管理,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安装行为,清查利用网上音视频节目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工商行政部门要重点开展对无证照从事出版物印刷、批发、零售以及展销活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查处取缔黑网吧。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协同作战,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3、依法查办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手段,依法加大对走私、制售非法出版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有效合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工作,要根据群众的举报和案件办理中获得的线索,追溯根源,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有关案情和查处情况要及时向“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制度。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及计算机软件经营点、网吧的日常监管,及时将违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准其从事相关业务,建立健全守法经营的制度,依法明确相应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不断创新工作思想,提高工作水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不断拓展“扫黄打非”工作的覆盖面,要充分利用以往“扫黄打非”的成功经验,在城区检查同时,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向乡镇及农村延伸,并把“扫黄打非”工作职责落实到农村社区管理中,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
6、深入宣传报道,营造强势舆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海东网化隆子网站等媒体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意义及非法出版活动对社会的危害,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扫黄打非”斗争,自觉抵制腐朽文化,有害信息和各类非法出版物,为“扫黄打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2年“扫黄打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开展好辖区内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并及时将组织开展情况及有关问题报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和“扫黄打非”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