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班子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落实能力,县政府决定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县长碰头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县长碰头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一般将时间定在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一和第三个星期一下午2:30。遇国家法定假期时,在节假日结束后上班当天下午2:30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地点定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听取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二)研究确定县政府近期重点工作。
三、会议组成人员
县长碰头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参加。由县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也可邀请有关乡镇和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会务办理分工
(一)县长碰头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参会人员落实、会场准备等会务工作。
(二)县长碰头会议召开后,县政府办负责起草、印发《县长碰头会议纪要》。发送范围为:县委常委,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省驻县单位。
五、会议纪律及要求
县长碰头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县长请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长碰头会议纪要》的内容,主动衔接跟进,加快推进落实,确保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