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残联拟定的《化隆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青海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2、青海省疑似残疾人状况调查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方案
县残联
(2012年2月)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化隆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东署办《关于开展海东地区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东署办〔2011〕2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全面掌握我县各类残疾人数量、结构、区域分布、基本需求、家庭状况和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情况,初步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完整的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科学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扶助政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深入推进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调查对象
摸底调查的对象是本县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中符合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的残疾人、疑似残疾人。残疾人的类型包括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和多重残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月9日至30日)。
1、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残联、财政局、卫生局、文广局、人保局、统计局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具体负责做好全县残疾人摸底调查的日常及相关协调工作
2、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此次摸底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各相关部门和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残疾人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
(二)调查员选拔和培训阶段(2月1日至15日)。
1、以村(社区)为单位,每个村(社区)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热爱残疾人工作、熟悉村(社区)情况的村(社区)干部作为调查员,开展调查工作。各乡镇将各村和乡镇的调查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月15日前报县残联。
2、本次调查工作量大、面广,县残联要按照地区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组织各乡镇残联干事扎实开展残疾人调查摸底业务培训工作。各村调查员由乡镇组织培训。
(三)入户登记阶段(2月16日至3月15日)。
由乡镇统一组织各村(社区)调查员在所在村(社区)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工作。
(四)抽查和疑似对象鉴定阶段(3月16日至30日)。
1、实行事后抽查制度。调查结束后,由县残联组织抽查小组,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村(社区)不低于调查村总数的10%,入户抽查村(社区)残疾人家庭不少于5%。
2、填写事后质量抽查表。对填报数据进行评估,对抽查评估不合格的要重新入户调查登记,并再次进行验收,确保调查摸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成立残疾人鉴定小组(或医疗队)。
(五)数据录入汇总处理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1、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各村调查数据汇总后,于4月10日前将汇总数据(电子版)和摸底调查表报县残联。
2、县残联对全县数据进行统一录入、审核和汇总处理。经县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地区残联。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残疾人基本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及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残联要做好宣传发动、调查员培训、事后抽查、数据处理等工作;卫生部门做好残疾人的鉴定工作;民政、财政、人保、文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调查,确保质量。各乡镇要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全力以赴,力求做到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各村调查员要尽量询问调查对象本人,对无法接受调查的,要以家庭成员(监护人)的述说为准进行登记,特殊情况下询问左邻右舍进行议查。对疑似调查对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或另行组织医疗队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进行集中鉴定,做到调查全面、真实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