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风气,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健康的新春佳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2012年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为工作主线,以查缴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特别是对境内外乱对势力分裂渗透(“藏独、”)反动出版
物及宣传品和清除网上违法有害信息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行动,坚持保护知识产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化隆营造良好舆
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二、工作重点
1、严密封堵和查缴分裂渗透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图
书、光盘以及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宗教非法违禁宣传品。
2、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
网服务,不履行对上网人员身份登记义务等违规行为,严厉
查处网络传播黄色及有害信息。
3、及时屏蔽和删除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各类有害信息坚决查处利用声讯台、手机短信、上网服务经营场所传播各
类有害信息的行为。
4、加强对电子游戏室的监管力度,开展以查处无证经营、未成年人进入电子游戏室、含有赌博性质的电子游戏娱乐场所的整治活动。
5、严肃查处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深入追查其编
辑、出版、印刷、销售等各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非法报刊
行为。
6、加强对打字复印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力度,打击非法
印制有害民族团结的有关材料、政治性宣传标语、非法宣传
品等有害信息的营业活动。
7、查封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依法取缔无证照经销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门店。严厉打击非法接受“新唐人亚太电视台,,节目和秘密收视达赖境外藏语节目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实施步骤(分四个阶):
第一阶段:成立组织机构
县上成立化隆县2012年春节期间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照本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恒英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马青云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徐景辉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韩忠福 县工商局局长
祁福江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文化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工商局各抽调2名执法干部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具体执法工作。由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祁福江同志兼任执法队队长。各乡镇
派出所、司法所配合执法队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马青云同
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月6日至1月24日)
县公安局、文体广电局各派遣一辆工作用车,由联合执
法队对全县17个乡镇、2个管委会进行拉网式排查。具体安
排如下:
1月6日至1月9日,重点检查石大仓乡、初麻乡、金
源乡、塔加乡。
1月10日至13日重点检查巴燕镇、谢家滩乡、二塘乡。
1月18日至21日重点检查甘都镇、公伯峡管委。
1月21日至24日重点检查昂思多镇、牙什尕镇、群科
镇、李家峡管委。
1月16日至21日重点检查雄先乡、查甫乡、扎巴镇、阿什努乡、沙连堡、德恒隆乡。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对全县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第四阶段:验收阶段(3月1日至15日)对春节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回头看,上报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服从县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领
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形成各部门联防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
协调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
分解落实到人。联合执法队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
能玩忽职守。
(三)强化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24
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开通,并抓好
举报信息和案件的查办落实工作。对文化市场整治的动态信
息,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一旦发生
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防止事态扩大。(举报电话:
0972—8712421)。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