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化隆县2012年迎新春文艺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年1月18日下午5时。
二、活动地点:牙什尕镇锦绣生态园。
三、参加人员:县级各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省驻县各单位主要领导。
四、具体要求:
1、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演职人员的接送等工作。
2、县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各参加人员要按时参加活动,往返路途中要注意安全。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县委副书记马维忠请假。
中共化隆县委 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