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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暨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来源:    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月4日,化隆县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暨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东市情况反馈会精神、海东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照本通报督察反馈问题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副书记田军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马占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此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是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全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严格“健康体检”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把脉会诊”。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从严从实从快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要明确任务抓整改。按照市县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逐条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二要压实责任抓整改。根据整改职责和分工,对照整改方案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积极主动做好整改工作。三要分层分类抓整改。加强与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对反馈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注重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分层分类整改。四要完善制度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对共性、个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以点带面,对同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通过一个问题的解决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通过解决一类问题健全规范一套制度。五要加强督导抓整改。持续加大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力度,着力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抓好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要积极构建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水平;要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全面打好“三大保卫战”;要始终保持生态环保领域违法违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提高生态环保执法力度;要对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市督察检查和信访案件反馈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以实际行动扎实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持续提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全面增强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水平,切实用责任和担当保护好化隆的一方绿水青山,为全县各族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化隆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县领导旦正、雷青顺、冶桂兰、冶刚、马冠毅,县委相关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