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现将《化隆县矿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专题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参会人员名单
2013年6月18日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化隆县矿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专题会议纪要
6月7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高雪明召集国土、水利、统计、安监、经商、环保、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人,就将我县砂石厂、砖厂等企业纳入规范化管理相关事宜召开专题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我县现有的砂石厂和砖厂企业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大、生态破坏严重等问题突出,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监管不够,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数据统计不全,数据流失严重,未能真实反应发展现状,企业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大,组建集团公司对砂石厂及制砖企业进行规范管理迫在眉睫。
会议决定:①为进一步加强对现有的砂石场和砖厂的管理,完善数据统计,做到企业生产数据应统尽统,并统筹解决企业经营生产、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上决定着手筹建以采砂为主和制砖为主的两个集团公司对现有的砂石厂及砖厂企业进行统一管理。②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高雪明为组长,县经商局局长华旦为副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孙炳、县统计局局长尕藏、县安监局局长丁玉荣、县水利局副局长谢有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范晓龙、县国税局副局长苏文、县地税局副局长李加泰、县工商局副局长马国良等为成员的砂石厂及砖厂集团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下设办公室在县经商局,华旦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组建具体工作。③由县经商局负责制定两个集团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国土、水利等部门将我县所有证照齐全的砂石厂及砖厂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县经商局。原则上,将手续合法、证照齐全的砂厂及砖厂纳入组建范围,对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相关部门要将其列入“打非治违”范畴,集团公司组建后主要负责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查、产值与企业投资情况统计上报等工作,各子公司税收、财务管理等按原模式进行;④由县工商局负责制定出集团公司章程,并协调县经商部门做好集团公司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以上两项工作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并上报县人民政府。⑤工作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团公司组建及砂石厂、砖厂专项整治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国土、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在办理集团公司组建相关手续时要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集团公司各项手续的快速办理;环保、安监、水利等部门要全面做好各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等专项整治工作,为集团公司组建做好坚实的安全生产和环境基础;统计部门做好目前正常生产经营的砂石厂及砖厂的投资情况统计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各企业投资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化隆县矿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专题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华 旦 县经商局局长
尕 藏 县统计局局长
孙 炳 县环保局局长
丁玉荣 县安监局局长
郭玉海 县招商局局长
马秀华 县水利局工会主席
范晓龙 县国土局副局长
马兴文 县经商局副局长
张志林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生珠 县安监局副局长
苏 文 县国税局副局长
李加泰 县地税局副局长
韩生龙 县工商局副局长
任顺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梅占荣 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
王百祥 县水利局水政办主任
吴 丽 县工商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