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化隆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县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努力推进法制海东建设。组织了化隆县第十次普法考试,先后印制了法制宣传资料20万份(册),为基层经常性开展普法宣传提供了一整套简明有效的法律教材。下发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了法律进农村(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为农民群众赠送法律书籍23万余册。全面推进了“法治化隆”建设,把法治建设延伸到了乡镇一级。
二是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建立健全调解制度。2012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69件,调解成功2757件,成功率达96%,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2008-2012年全县共帮教释解回归人员388人,帮教、安置率达100%。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8名,解除矫正49人,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2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4件,其中:刑事4件、民事18件、行政2件,担任法律顾问28家。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64件。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7件,受援总人数达1457人,受援人满意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