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抗旱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了进一步增强抗旱应对能力,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2、通过制定抗旱预案,确定防汛措施,增加干旱风险意识,科学调度水源,解决供水矛盾,提高抗旱能力,实现科学防灾、减灾,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
3、保障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维持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工作的科学性。
2、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以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坚持依法抗旱、全民抗旱的工作机制。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城乡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旱灾损失和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特大防汛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报旱制度》、《报旱标准》等规章制度以及《抗旱预案编制大纲》等。
(四)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县防汛抗旱工作部门负责全县总体抗旱预案,用于指导全县的抗旱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全县总体抗旱预案编制本乡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抗旱预案,用于指导本乡镇的抗旱工作。
二、抗旱预案
抗旱预案就是制定出各干旱期的抗旱方案及相应的措施。干旱反应行动主要是指具体抗旱对策和措施,是抗旱预案的核心部分。根据抗旱实际和目标,抗旱预案是以切实减轻干旱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为目的,对干旱发生的不同阶段所执行的短期应急措施,以及为减少干旱的脆弱性和提高抗旱能力而进行的长期防旱抗旱减灾计划的执行。
(一)初期阶段反应行动(轻旱预案)。干旱发生初期阶段就是各项工作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组织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出现的旱情向全县发布防旱抗旱预警通知,建议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各部门的抗旱职责、任务,并做好检查督导。
2、前期准备。县防汛抗旱办组织开展旱情检查,收集资料,统计灾情(包括水利工程检修、渠道维修和水毁工程修复),并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增强调蓄能力,做好水资源(水量)的统一调配,下达各类水利工程(水库、涝池、引水渠、提水等)的抗旱(冬灌)灌溉任务;做好设备检修,大力推广“FA”旱地龙等节水措施,全力做好抗旱工作。
3、防旱措施。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建立旱地农业抗旱作物新体系和深松、翻耕、耙茬相结合的抗旱保耕作体系及用地、养地的新体系。改变大面种植积单一作物的现状,适当增加养地作物(豆类作物等)的种植面积;要科学施肥,合理施肥,以有机肥为主,以化肥为辅,以底肥为主,以追肥为辅,化学肥料氮磷钾合理配置;种地养地并重,克服重茬连作弊端,提高土壤肥力,保证旱作农业和耐旱品种;要采用科学的种子处理方法,采用沟播、条播、地膜覆盖和小麦间玉米带田及日光节能温棚等播种方法,以充分利用耕层贮水,提高作物的抗旱能力。
(二)警戒阶段反应行动(中旱预案)。主要针对旱情实施一些必要的抗旱措施。
1、水浇地抗旱措施。
(1)发挥现有水利设施抗旱作用,通过维修改造等措施,确保水浇地的灌溉用水。
(2)实施应急抗旱灌溉工程,将蓄、井、提、引水水源不足的工程,采取补水、兴修、打井等手段进行水源补给,以缓解灌溉缺水。
(3)准备实施抗旱调水,从当地储备水资源中调配水量,实施全县统一调水,在保证农灌的同时解决城乡人畜饮水问题。
(4)考虑前期应战准备,秋冬季在河沟内打坝淤,减少水资源流失,增加灌溉用水量。
(5)做好冬灌蓄水和冬灌计划,减轻春灌压力。
(6)做好合理配水和节约用水,建立万亩以上灌区灌溉用水制度,实行计划、定额和节约用水,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
2、浅山区非工程科技抗旱综合措施。
(1)通过实施打土保墑、冬碾压、深翻秋施肥、集雨利用、旱地龙抗旱剂、保水剂、种子包衣等措施,解决和改善春旱问题,必要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实施人工增雨措施。
(2)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解决防旱抗旱能力。继续抓好温棚基地建设,扩大设施栽培和夏季节蔬菜种植面积,大力推广新技术和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加大退耕还林的力度,涵养蓄水,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3)气象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长、中、短期气象信息和决策依据。
(4)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用于购置抗旱物资;金融部门加大支农力度,及时发放各种农贷资金;防汛抗旱办组织群众开展挖潜截流、开辟水源、维修和铺设抗旱供水管道,以及新打抗旱机井等抗旱供水工作。
(三)紧急阶段反应行动(重旱预案)。采取修建应急水源工程,进行水量补充;以实施人工供水为主,辅以科技措施的应用,抓好小型水利给水和科学种田,做好水库、涝池、引水、提水等水利工程水源的统一调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解决有水源无设备的问题;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解水事纠纷,重点保证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大力推广应用新型抗旱保水剂等科技产品,节约用水;加强灾情统计,及时报告灾情,帮助受灾群众开展产自救,维护社会安定。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县上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水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相关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水务局组织人员成立的抗旱服务队。各乡(镇)和村社也要成立抗旱领导小组和抗旱服务分队。
(二)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是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防汛抗旱工作的指挥长。其主要职责是:
1、县长对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主管副县长具体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抗旱政策和措施,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好相关部门实施防旱抗旱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协调解决防旱抗旱配套补助经费和物资,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2、乡(镇)长对本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分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组建本乡(镇)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抗旱指令,组织搞好本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督促本地区抗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掌握本地区旱情的发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等工作。
3、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旱情和旱灾的统计、核查、上报等日常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作用,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切实保障各项抗旱责任制的落实;县发展计划局与经济贸易局负责协调申报抗旱、水源建设、生态工程以及水毁工程的抢修项目资金;县公安局负责打击盗窃和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掌握旱灾信息,根据旱灾灾情,协调指导灾区救助和灾后重建;县财政局负责抗旱救灾资金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农业局负责掌握旱灾灾情,加强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旱灾损失;县社发局责对抗旱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到;县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对灾区水质的检验,防止饮用污水而造成疾病流行;县供销联社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县供电局负责保证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县电信局、邮政局优先传递抗旱信息和邮件;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准确及时提供天气预报、旱情资料和其它气象资料,协调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转运抗旱物资,保证救灾道路畅通;县统计局负责做好旱灾的统计、上报工作;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队根据旱情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担负重大抗旱救援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原则,全力配合各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好各项抗旱工作责任制。
四、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旱情。
(1)旱情信息监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准确收集旱情信息,加强监测,随时掌握降水情况、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墑情和城乡供水情况。气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害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旱情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上报受旱情况。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随后补报详情。属一般性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请求协助指导。凡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干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预防措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旱灾防范措施,加强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制定抗旱水源调度和节水限水方案,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水库、塘坝等设施尽可能多蓄储水量,确保抗旱水源;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步伐,大力实施控制灌溉等非工程节水措施,提高水利用效率;建立墑情测报系统,及时准确的了解旱情动态和发展趋势;推广运用各种抗旱增产保水剂,提高作物自身抗旱能力;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预防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二)预警。
1、干旱预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实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降雨严重偏少或工程蓄水严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干旱预警等级主要参考《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来确定。一般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2、干旱预警分布。干旱预警信息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发布内容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信息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核定后,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有关文件在辖区内进行发布。Ⅰ~Ⅳ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和一般干旱的干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旱面积45万亩以上,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60天以上,造成饮水困难人数11万人以上情况发生时,应启动Ⅰ级响应(特大干旱);受旱面积达32万亩至45万亩,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41天至60天,造成饮水困难人数7万人以上情况发生时,应启动Ⅱ级响应;受旱面积20至32万亩,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20天至40天,造成饮水困难人数3.5万人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Ⅲ级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工作会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干旱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必要时立即启动县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相关乡镇、部门立即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二)工作部署。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启动特大干旱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向省、地汇报有关情况;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监测,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动员旱区群众紧急抗旱;实行24小时值班,实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时全面上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紧急调拨抗旱物资,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部门联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相关乡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抗御干旱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按照预案迅速做好抗旱工作。
(四)协调指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抗旱工作,抽调干部深入抗旱第一线,检查灾情,落实抗旱措施。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及时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对旱灾严重的居民饮用水进行定点限时供应,限制或关闭高耗水行业,加强节水措施,为灾区的生活和生产及时供水。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五)方案启动。发生干旱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燃料、电力供应等工作。水利部门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对无地表水源的,要采用突击打井的办法解决水源。在降低灌溉定额的同时,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节水灌溉等措施满足用水需求,启动相应的水资源调配方案。因发生特大干旱引起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位下降,出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等情况时,在维护灾区稳定的前提下,根据水源的可开采量,实行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旱灾损失。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安排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做好救援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发放工作。
(六)宣传动员。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宣传部门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救灾工作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旱积极性,努力减少旱灾损失。同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依法抗旱的意识。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援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内容以宣传抗旱救灾情况、抗旱方针政策和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等为主。
(七)响应结束。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抗旱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损失评估。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二)灾民救助。干旱灾害发生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对于受旱严重的地区,一方面继续抓好抗旱工作,另一方面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通过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力转移、发展养殖业、经商等措施,努力减少和补救灾害损失。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为灾民务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切实维护劳工人员权益,确保不拖欠灾民工资。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三)效益评估。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县财政、民政、水利、金融等有关部门负责救灾资金铁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抗旱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二)物资保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规范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旱作区主要以开采地下水为主。在灌溉水源有限的情况下,主要解决滴灌问题,旱田灌溉适当减少灌水次数。遇到严重干旱,则采取临时抗旱措施,适当发展喷灌。地下水位较浅,开采容易的地方,积极发展打井取水,扩大滴灌和旱田节水型农业面积;在水资源比较短缺和提水成本较高地区要因地制宜,修筑塘坝等雨水集蓄工程,拦蓄地表水,蓄水保墒。
(四)应急队伍保障。防汛抗旱部门和给乡镇要按照群防与专防相结合的原则,抓紧组建落实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技术保障。建立健全全县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全县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建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旱异地会商系统、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抗旱救灾信息的共享。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旱涝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八、附则
本抗旱预案由县抗旱指挥部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后,报地区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