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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年03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防范及应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安全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由于我县境内山大沟深,气候条件恶劣,洪涝、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加之近年来群科新区、加合工业园区、牙同高速等项目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各项应急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对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把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的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办事机构,承担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县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个专项应急指挥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联络人员,做到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应急值守电话。各乡镇要把应急队伍建设延伸到各村委(社区),教育局要统筹协调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应急队伍,经商局负责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安全隐患企业的应急队伍组建工作,最终建成覆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我县各乡镇、各部门的预案体系现已基本形成,但村社及企业的预案体系尚未形成,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设目标,督促指导完成各自辖区内村社及企业的预案建设,尽快建成覆盖所有乡镇、部门、村社和各类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认真按照《青海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各部门的各类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对乡(镇)、村(社区)、企业的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基础力量,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2年,我县组建了由公安局牵头,依托消防、武警等部门组建的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医疗救护、工程抢险、森林草原防火、疫病防控、地质灾害、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气象灾害、电力设施、通讯保障等13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救援装备建设水平,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培训和演练工作,全面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住建、交通、消防、卫生、环保、国土、畜牧、气象、电力、电信等部门要抓好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各自领域的骨干力量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救援中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团委要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统一接收志愿者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各应急救援队要明确队长、联络员和队员名单,并登记造册,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调整更新,并于每年年初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年内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1—2次综合性和专业性演练,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编预案的演练工作,特别要加强高风险部位和高危行业的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五)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值班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尤其要加强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段的值守应急。县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抽查和节假日值班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值班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本乡镇、本系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乡镇、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乡镇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原则上一般不向县领导个人直接汇报。来不及形成文字报告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以及各驻县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紧急重大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不按规定程序报告的视同不报告处理。
  (七)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应急管理的培训工作,突出重点,制定规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处置能力培训;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应急知识培训,把安全教育和预案演练列入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将逃生避灾、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作为重点开展教育;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应急知识培训,特别是对新进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培训,确保参训率达100%。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应急知识宣教普及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电子网站、展板、传单、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不断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八)抓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要按照社会储存与专业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备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发改局负责将应急物资储备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饮用水、粮食、食盐等城市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教育局负责各种教学资源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民政局负责救灾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财政局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安排、拨付;住建局负责救援、救灾所需的减灾材料和处置建筑工程等应急物资储备;交通局负责运力等应急物资的储备;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防风防雨雪冰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农业和科技局负责农作物种子、化肥等与农业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畜牧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治药品的应急物资储备;经商局负责本地企业生产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安排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各类应急药品、救护设备、疫苗及相关防护物资的日常储备;公安局负责反恐、防爆等应急物资储备;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监测、调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做到应急物资尽早储备、及时更新、随时调用,为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充足、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
(九)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容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高危行业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本地、本行业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排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形成数据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公安、消防、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人口密集场所、学校、旅游景区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及时掌握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认真做好预警报告、跟踪调查和快速处置工作。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做到制度健全、管理到位、职责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应急管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应急救援队伍队员登记表
     2、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登记表
 
 
 
2014年3月11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附件1
 
应急救援队伍队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队伍名称
 
实 有
人 数
 
分管领导
(队长)
 
办公电话
 
手 机
 
日常负责人(联络员)
 
办公电话
 
手 机
 
 
姓名
性别
手机号
姓名
性别
手机号
 
 
 
 
 
 
 
 
 
 
 
 
 
 
 
 
 
 
 
 
 
 
 
 
 
 
 
 
 
 
 
 
 
 
 
 
 
 
 
 
 
 
 
 
 
 
 
 
 
 
 
 
 
 
 
 
 
 
 
 
 
 
 
 
 
 
 
 
 
 
 
 
 
 
 
 
 
 
 
 
 
 
 
 
 
 
 
 
 
 
附件2
 
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队伍名称
 
实 有
人 数
 
分管领导
(队长)
 
办公电话
 
手 机
 
日常负责人(联络员)
 
办公电话
 
手 机
 
应急专家队伍组成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专业
学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