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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结合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乡村振兴局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72-8712423,传真:0972-87124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重点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今年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条,化隆县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无

  无

    

行政规范性文件

  无

  无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乡村振兴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二是在工作存在不严谨的问题,比如在部分稿件中存在错别字和更新不及时现象。三是发布的信息内容不丰富,更新较慢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乡村振兴局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程序规范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