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人民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乡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乡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我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党政办公室是全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乡纪检部门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我乡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维护信息的严肃性、按照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重点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该保密的不泄密、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促进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乡严格根据《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乡切实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主动公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我乡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我乡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乡党委和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努力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坚持以透明坦诚的态度回应舆情,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六)公开内容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10条,内容涵盖了政府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和分工、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工作动态等诸多方面信息,达到了良好成效。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我乡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四是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20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公众举报、投诉,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1年,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本办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制度要求发布信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