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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农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化隆县农科局按照县政府相关信息公开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20年,化隆农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10048.88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0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还存在公开信息信息的渠道不宽、质量不高、内容单一等问题。

根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部门在2021年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认识要到位。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管理要到位。捋顺信息公开程序,对政务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审批并及时公开,实现政府信息的长效管理,要重点抓好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三是督查要到位。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采取点面结合、督察督办结合等形式,定期式不定期对下属各站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跟踪整改存在的问题,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站所进行通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