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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至成都铁路化隆县水利设施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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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昂思多镇、德恒隆镇、沙连堡乡、群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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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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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志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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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化隆县昂思多镇、群科镇、沙连堡乡、德恒隆乡,项目总投资1006.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8万元。本项目包括人饮工程、灌溉工程,其中人饮工程建设内容:新建引水口1座,修建蓄水池2座,铺设管道31862m,修建各类闸阀井11座,修建减压池6座,修建防冲坎270m;灌溉工程建设内容:新建引水口3座,修建进水池1座,修建泵站1座,铺设上水管道1083m,修建出水池2座,铺设主渠1832m,修建排架22座,铺设管道146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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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环节采取洒水降尘等方式进行湿法作业,材料运输车辆,禁止超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开挖后的土方尽快回填,开挖的土方采取临时苫盖措施,混凝土拌合过程中,上料前对砂石料进行洒水潮湿后,装入搅拌罐上料口,在加入袋装水泥的同时在搅拌罐内注入拌料用水,以防扬尘扩散。
2.严格落实水污染控制措施。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现有的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应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泵站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于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收集,能利用的外售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做到施工结束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临时设施,彻底清除施工造成的垃圾杂物,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情况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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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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