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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建筑用砂石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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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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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青鑫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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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聚黔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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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本项目为矿山生态治理项目,治理面积0.0233km2,本项目通过将独立小山包平推式治理,推平后区域地形地貌与周围环境比较协调,同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和矿山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不再发生砂石下落导致灌区堵塞,牛羊被砸以及产生滑坡等危险。本项目在推平小山包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砂石料,将加工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占总投资的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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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矿山治理、振动筛分等各环节产生的粉尘、临时堆场和转载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治理过程采用洒水降尘,砂石加工设于密闭厂房内,破碎、筛分过程采取湿法作业,喷淋降尘。成品堆场地面进行硬化,采用三墙一顶厂房,运输车密闭运输,车辆驶离矿区时必须进行冲洗,矿区道路定期酒水。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项目实施中优先选用高效低噪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控制措施。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漱用水,就地泼洒用于降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泥渣、废旧输送皮带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机油储存于机油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尽量少占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使恢复占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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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建筑用砂石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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