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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万元方案公示
来源:    时间:2022年05月26日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984号)文件,实施养殖场繁育项目,资金61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2022年十六届县委第22次常务会议、十八届县政府第16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化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提出的化隆县浩楠种养殖繁育项目、化隆县祥隆种养殖繁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化隆县浩楠种养殖繁育项目

化隆县祥隆种养殖繁育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

化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高成林(局长)

三、项目实施地点

化隆县群科镇滩北村

化隆县昂思多镇尔尕昂村

四、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

1.化隆县浩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引进西门塔尔基础母牛16头,购买饲料17.6吨。

2.化隆县祥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引进能繁母羊248只,购买饲料23.5吨;

六、资金来源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61万元,全部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化隆县浩楠种养殖繁育项目投资30万元,化隆县祥隆种养殖繁育项目投资31万元。

七、项目预期目标

项目建成投产后,新生牛犊满1年生产周期±14头(饲养周期18个月),新生羊羔1年生产周期±200只(饲养周期24个月),每头牛1.5万元出售,每只羊1500元出售,可实现销售额51万元,对今后养殖提供有力条件。

项目实施后,以夏秋季节放牧、冬春季节放牧+补饲的方式进行养殖,养殖产生的粪尿,通过粪污堆积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可作为有机肥使用,不仅能提供农作物生长所需养分,改良土壤,还可以改善作物品质,提高作物产量,促进作物高产稳产,保持土壤肥力,在环保要求上基本符合要求,对持续发展生态养殖、促进生态农业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化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监督电话:0972-8712548   12317   

电子邮箱:hlnyjbgs@163.com

公示期限: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4日 (共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