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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0万元方案
公    示
来源:    时间:2022年04月24日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984)文件,安排我县 2022 年度衔接资金63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2022年十六届县委第22次常务会议、十八届县政府第16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化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提出得化隆县甘都镇尕茅台农田灌溉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化隆县甘都镇尕茅台农田灌溉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

化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高成林(局长)

三、项目实施地点

甘都镇东二村、东三村

四、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

1#灌溉片区:新建300平米蓄水池1座,水质净化设备间1座,各类阀门井91座,镇墩92座,支墩447座。2#灌溉片区:新建各类阀门井3座,镇墩2座,支墩5座,100平米蓄水池1座,水质净化设备间1座,各类阀门井91座,镇墩92座,支墩445座。

六、资金来源及规模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30万元.

七、项目预期目标

本工程建成后,可发展有效灌溉面积957亩,种植蔬菜年产量以1000kg/亩计,总产量达957t/年。

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将显著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增强土壤的通透性能,加速土壤熟化,改善土壤结构,为作物生长发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化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监督电话:0972-8712548   12317   

 电子邮箱:hlnyjbgs@163.com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4日 (共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