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安达其哈码头工程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化隆回族自治县安达其哈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⑴建设项目名称
化隆回族自治县安达其哈码头工程
⑵建设地点
化隆县群科镇安达其哈村
⑶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总投资679.95万元,工程包括码头泊位、护岸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36×9m趸船、67.5m长分级平台护岸、25m长斜坡踏步护岸、150m2办公及商业用房和48m2的候船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化隆回族自治县西大街108号
联 系 人:朋毛才旦 邮编:810900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青海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12612室
电话:
邮箱:41692786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
邮寄地址: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子邮箱:923730552@qq.com。
六、有效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