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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隆县夏琼寺至牙什尕镇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化隆县夏琼寺至牙什尕镇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

联系电话:0972-871247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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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隆县夏琼寺至牙什尕镇公路项目

 

项目起点位于化隆县查甫乡,终点位于牙什尕镇

 

化隆县交通运输局

 

海南州领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项目起点位于化隆县查甫乡,终点位于牙什尕镇。公路全长20.81km,其中主线18.74km,支线2.07km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及安全设施。项目总投资358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1.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施工围挡、物料密闭运输、土石方湿法作业、车辆冲洗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对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扬尘。

2.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隔声、减振或消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认真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道,不得在河道两侧随意露天堆放含有毒物质的材料如沥青等

4.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严禁向河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及建筑废弃物等。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范围及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道路开挖造成的土方堆积、地表裸露等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6.建设中须认真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和减缓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7.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做好控制和降低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