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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500吨植物油及植物深加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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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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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穆鼎西北楼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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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娇果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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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 56 号,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新购置植物油生产线1条、辣椒油生产线1条,主要包括搅拌桶、炒锅、灌装机、打包机等设备,能形成年产420吨植物油(其中120吨以成品植物油出售,300 吨用于生产辣椒油)及380吨辣椒油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506.976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占总投资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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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严格落实做到8个100%;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回收利用、规范处置。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物料堆放区采取防风、防雨、防嗮等措施;临时堆放的开挖土方采取密目防尘网遮盖,并定期洒水;气象预报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优化工程施工时间和方式,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做好机械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确保项目周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土方不得乱堆乱放,并在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防汛道路、村道等现有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使恢复占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严格执行环评审批的生产工艺。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菜籽、辣椒等植物干燥、筛分、包装工序中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等。干燥、筛分、包装均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扇,定期通风,以减少车间内粉尘浓度;车间安装排气扇,定期通风,及时将无组织逸散粉尘排出车间,以减少车间内粉尘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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