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营期项目砂石料堆场采取“三围一顶”结构,同时定期洒水降尘有效抑制粉尘排放;上料斗和搅拌仓投料口设洒水设施进行洒水降尘,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场区内道路全部进行硬化。
2.车辆清洗平台废水全部在平台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全收集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模产生的边角废料及成型过程中产生残次品,设置专门的堆放区采取覆盖措施并按要求及时清理。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造成噪声扰民。对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在生产之前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四、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将环境保护验收材料依法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公开,并报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如果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叙述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要重新申请报批,该批复文件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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