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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政府网站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化隆县政府网站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化隆县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政府网站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化隆县政府网的管理单位应成立政府网站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

第三条  突发事件主要表现和应急处理

(一)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

1.值班巡检人员随时监视网站、网页信息内容。

2.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技术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二)受到黑客攻击

1.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实施攻击, 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2.技术人员立即对被破坏系统进行恢复与重建。

(三)感染病毒

1.计算机感染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5.经技术人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信息技术人员报告,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四)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于安全处保存。

2.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报告,并停止系统运行。

3.网站维护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恢复。

第四条 出现网站无法正常访问或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值班人员应在10分钟内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30分钟赶到现场展开工作。

第五条  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时,应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协调解决或排除问题,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一)遇到停电故障时,先与供电等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及恢复时间;掌握不间断供电系统的支持时间,专人监测不间断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如停电时间较长,应及时关闭机房其它影响较小的服务器及设备,重点保证政府网站正常发布;

(二)遇到通信线路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电信运营公司,尽快解决问题。

第六条 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通过应急处置后,政府网站应在一小时内恢复正常发布。

第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并随时报告处置情况。重大事件应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备。

第八条 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控制、防控并重原则,积极开展攻防、断电、网络故障等情况下的网站安全应急演练,做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同时,对应急演练和影响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完善处置办法。演练应当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指挥部,并保存应急演练流程图、文字图片记录以及演练结果分析。

第九条 建立档案制度。所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有详细记录和经验总结,并保存6个月以上。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