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化隆县通过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各项工作。
一是成立化隆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双组长制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组成,办公室下设在乡村振兴局,主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副主任。通过完善领导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二是成立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双组长制的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组成,办公室下设在乡村振兴局,主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副主任。通过健全领导体制,持续强化与无锡市锡山区对接,深化东西部协作帮扶,凝聚帮扶之力,为化隆县乡村振兴工作谱写新篇章。
三是建立化隆县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乡镇建设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直相关部门、相关乡镇党委、政府、相关乡镇相关村党支部人员组成四级联动工作组,明晰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了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四级联动机制。通过四级工作组包乡包村,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