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农机站农机购置补贴通告
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青海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机【2021】136号)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国有农牧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按青海省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及化隆县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三、补贴种类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园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他机械和无人机。
四、办理补贴操作程序
(一) 申请办理,购机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卡通”、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机具发票、机具铭牌和人机合影图片资料到县农机站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经核实无异议后领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表》填写完整并签字按手印后,录入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1-2023系统,然后进行系统审核、公示、核验、结算后将购置补贴资金转入“一卡通”账户。也可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手机APP自行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卡通”、购机发票、机具铭牌照片(电子版)、人机合影照片(电子版)等材料到县农机站进行核实验机。
(二)、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自己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三)、采用先购后补的方式,购机者可以先购置农机具,后办理补贴手续,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并有农机站人员现场核实无误后即可办理。提供的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兑付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五、补贴办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补贴事宜。
六、购置补贴监督电话
省农机处:0971-6101776
海东农业农村局:0972-8613556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0972-8712548
省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检验站:0971-8252826
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971-6142083
“三农”服务热线:12316
化隆县农机站:0972-8712182。

化隆县农机站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