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化隆县举办河湖长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青海省1号总河长湖长令、青海省1号黄河河湖长令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精神,坚决扛起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河湖治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河湖管理保护人员工作综合能力素质,促进年度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落实,增强各级河长办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成效,更好地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8月25日,县委组织部和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河湖长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17个乡镇的34名总河长、责任河长、54个村的村级河长及河长办工作人员等9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省水利厅有关专家重点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河湖长制政策法规等进行了解读和讲解。为进一步提升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正确处理河湖突出问题提供了指导。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级责任河湖长祁昱邦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他指出,近年来,化隆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要求,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着力队伍、制度、信息、基础建设“四个完善”,实施河道保洁、违章整治、区域联防、公检法介入“四个创新”,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黄河流域省控断面综合水质一直保持在Ⅱ类达标水平。

    祁昱邦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机制,持续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保持对非法采砂及破坏河湖环境等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二是加大水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力度,努力修复水生态环境,重点推进化隆县黄河北岸生态治理工程及黑城沟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三是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考核,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刚性约束,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基本建立起农村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