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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来源: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纲要(2019—2035年)》精神,持续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青海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聚焦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遵循县城发展规律,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县城城镇化发展之路。重点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分类引导和精准施策相结合。立足县城功能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按照国家《意见》明确的县城分类方式,在科学划定、衔接论证、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对我省37个县城(县、县级市)进行合理分类,力求实现分类引导、错位发展。针对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人口流失县城5种类型,提出了县城差异化发展路径,细化部署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做到了因类施策、精准引导。二是注重功能完善和产业发展相结合。聚焦提升县城综合服务功能,研究部署了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县域治理水平、健全产业配套能力、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任务。突出县城产业特色,支持河湟谷地、柴达木盆地、泛共和盆地及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县域经济规模,打造一批产业强县。三是注重增量建设和存量改造相结合。聚焦县城辐射带动作用,提出了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县城排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推进有条件的地区燃气入乡、推动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一批重点任务,实现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乡村延伸覆盖。围绕县城市政设施改造升级,提出了推进“三区一村”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老旧破损供水管网修复、燃气老化管道更新、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具体举措,着力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四是注重目标导向和底线约束相结合。坚持目标引领,提出了到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力争实现每个县均有1所二甲医院等事关群众生活的具体指标。统筹县城发展和安全,提出了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防范灾害事故风险、健全防灾减灾设施、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措施要求,为县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州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凝聚政策合力、强化工作推进、狠抓措施落地,进一步补齐补强县城城镇化发展短板弱项,持续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来源:青海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