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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隆县2021年生态建设工作要点》解读
来源: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一、文件制定背景及起草过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我们需要更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及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努力构建山清水秀美丽化隆,落实好《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年)》经研究决定,由化隆县政府办公室起草《2021年全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先后经过生态环境局提出建议和计划、梳理汇总、调查研究、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完善修改形成初稿,并经县政府研究后确定,于202156日由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发。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完成中央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努力培育生态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奋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化隆,推动化隆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底,PM2.5年均浓度下降7.9%,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黄河出境断面保持在Ⅱ类。积极探索推行碳排放交易,确保节能降碳减排控制在国家规定目标以内。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人工造林面积完成率达到100%,大力实施国土绿化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矿山资源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全县大中型绿色矿山比例达市上要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一般功能区和重要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3%。实施高标准农田,力争农作物播种面积达60万亩,旧棚改造6000栋,拱棚改造450栋。实施化肥农药“两减”16万亩,饲料种植16万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推进“多规合一”着眼于全域统筹、协同发展,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推进“多规合一”及城市空间信息“一张图”管理系统,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严格规划审批许可,保证规划的精准度和刚性约束,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2.持续推动核心区同城发展。牢固树立“城市理念、首府意识”,秉持“双核引领、同步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巴燕-群科双核驱动发展,统筹我县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抓紧抓实中心城区镇改街道、村改居等重点工作。将化隆打造成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的新增长极,“双城”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我省东部地区旅游服务的枢纽,沿黄河明珠精品城镇的典范和生态宜居的山水新城。

3.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西成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畅通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推进连接西宁、海东两市的快捷道路体系建设,形成同城效应和整体优势,共同打造一小时产业圈、物流圈、旅游圈、生态圈、交通圈。谋划西成铁路昂思多站到群科新区的高等级公路,全面提升县内道路等级,提高化隆至西宁、海东两市的快速通达和综合运输能力。健全相关领域职能体系,强化专业领域服务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群科新区、巴燕∙加合经济园承接产业转移能力,以交通、产业、生态、教育、医疗等领域为重点,突出功能互补,优化职能分工,承接西宁、海东两市的部分产业、人口、服务的迁入,加快融入西宁—海东都市圈。继续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开工建设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1665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

4.改善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实施天然气管网及输配工程、兴隆路、南拉公路等项目。新建农村道路沥青罩面150公里、窄路面加宽120公里。

(二)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5.深入推进全域绿化。实施沿黄31村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北山绿化水利配套等项目。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契机,推动实施林(草)长制,持续开展春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大会战,完成国土绿化7万亩、义务植树110万株、群科新区北山高标准造林4000亩,提升改造沙棘经济林2.0万亩。加快建设海东国家级森林城市。

6.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快实施重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项目,以及农村环境整治提档升级改造,重点旅游区、宗教场所污水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农村人居环境、农业面源、废弃矿山等领域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抑尘、减煤、控车、治企”措施,强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

7.积极推进核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海东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全面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3%。

8.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祁连山南麓海东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切实从严从实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沿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做好黄河流域绿色生态走廊管护。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与监测。加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管理改革,积极推动排污权交易,增加工业园废水自动监测点位,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

9.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为镜鉴,扎实开展全县各类矿山资源整治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推动矿山开采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力争全县大中型绿色矿山比例达80%以上。

10.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高质量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完善岸长制,强化黄河岸线保护。抓好黄河综合整治,以黄河流域生态涵养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实施一批黄河谷地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保障黄河生态水系安全和黄河长治久安,确保黄河清水出城出省。

(三)积极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11.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依托化隆现有产业基础,科学规划产业规模和布局,大力发展以铝、碳化硅为核心的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实现达标生产,形成高技术、多品种、低消耗、高产出、循环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延伸基础原材料深加工产业链,配套铝精深加工产业链,促进上游原材料产业与下游精深加工产业的协同发展,重点实施年产3万吨铝合金棒材、型材生产线等项目。

12.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统筹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构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能源开发体系。

13.积极打造生态产业。积极探索“生态+”模式,发展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生态产业,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和资源,筑牢以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为主体的山水化隆绿色生态屏障。

14.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做大做优做强优质矿泉水产业,加大投资力度,扩大昂思多矿泉水市场规模,彰显资源加效益双重示范效应。落实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青绣”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扎巴万亩油菜、甘都万亩冬小麦、二塘万亩青稞、沙连堡万亩沙棘、查甫万亩马铃薯、沿黄三镇万亩杂果等“六大”种植基地,推广种植冬小麦4万亩、优质油菜18.91万亩、全膜马铃薯3.2万亩、全膜玉米0.8万亩、青稞10万亩、饲草10万亩,打造全省3000亩青稞繁种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15.大力发展生态文旅产业。继续推进国家级河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引领河湟文化传承发展。充分挖掘民间文体资源,促进唐卡、青绣、剪纸、花椒醋、酩馏酒等非遗产业化发展,举办好“青海年·醉海东·感党恩”、杏花节、沿黄马拉松赛等品牌文体活动,积极打造黄河文化博物馆。稳步推进全域旅游,全面提升夏琼寺、雄先岗山等景区内涵,实施好沿黄牙什尕段旅游公路、旦斗寺危岩体加固等工程,加大对本康沟、安达其哈、阿河滩村等重点乡村旅游点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强景点吸引力。

(四)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

16.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落实《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垃圾填埋、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让乡村更优美、农民更幸福。

17.实施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建设。完成2018年、2019年9个省级示范试点村建设,加快2021年省级示范试点村建设进度,争取2021年省级示范试点村落地实施。

18.全面开展乡村文化振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注重弘扬河湟文化,保护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等历史风貌。全面落实《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继续打造“善行海东”道德品牌,弘扬文明新风,实现山美、水美、人更美。

19.推进有机农业典型区建设。抢抓部省共建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重大机遇,稳步推进沙棘产业园、卡力岗、塔加牛羊产业基地和沿黄三镇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各类牲畜存栏达到57.6万头只、出栏37.25万头只,恢复生猪生产1.2万头以上,建设生态牧场1家、规模养殖场15家,培育省市龙头企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以上,打造标准化高原冷凉绿色生态牛羊肉、冷水鱼等食材供应基地5个。

20.切实抓好农业用地治理。抓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推进黄河和湟水河沿岸撂荒地复耕复种,确保“粮食安全”。

(五)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21.构建生态建设宣教机制。坚持生态文明教育从基础抓起,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进家庭、进园区、进机关。把生态文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部门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和能力。

22.健全绿色消费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各类节能产品补贴政策,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倡导自备洗漱用品和餐具,减少宾馆、酒店等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制定礼品、食品、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包装标准,限制过度包装。提倡使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型家庭能源形式,广泛使用可再生的能源产品。继续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

23.推行绿色办公制度。党政机关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备应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利用“互联网+”,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能在公文网传输的文件,一律按规定传输,避免资源浪费。领导干部要尽量利用微信、QQ、OA系统等互联网产品,审阅呈递的文件资料。定期举办文明单位、标兵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绿色办公制度。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宣传和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督查推进情况。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强化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

24.健全生态建设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对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内容的考核力度,引导各级党政机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有针对性地实行差异化考核。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开展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对各地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等绿色发展指标实施年度评价。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25.健全生态环境监督防范机制。强化与周边区县的区域生态环境协同管理,共同研究实施黄河流域水功能区调整,推进水功能保护、水域纳污能力管理,与陆域产业结构调整、水污染防治双控管理的系统对接。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设置社区、乡村生态文明监督员,引进社会监督人员,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法律援助体系,支持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6.加强人才培育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持续为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绿色生产等方面培养和引进重点领域学科带头人,以及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团队。

27.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