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政策解读
关于《化隆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时间:2020年04月29日    

近日,化隆县印发《化隆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具有化隆县户籍的农村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可作为保险标准。农村住房保险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自然灾害。因地震、雷击、大风、暴雨、洪水、雪灾、冰雹、泥石流、山体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造成的房屋损失。

(二)意外事故。因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造成的房屋损失。

(三)止损费用。在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发生时,农村居民为阻止灾害损失扩大所花费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方案还对保险范围进行了规定:

(一)保险费是指参保农户按投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商业保险机构缴纳的费用。保险费由政府补贴和农户缴费两部分构成。全县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按年度实施。2020年实现政府统保全覆盖

(二)保险费每户每年30元,保险金额3万元。参保农户承担10元,财政补贴20元。对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家庭(不含集中供养对象)、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对象”),由财政补贴20元,保险金额2万元。“四类对象”可自愿再投保10元,保险金额达到3万元。

(三)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机制,商业保险机构应按照当年保险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地震等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