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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办〔2024〕31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隆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化政办202431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化隆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化隆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325

 

 

 


化隆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水平,推动义务教育向更加均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7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青教督委办〔202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一体化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逐步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为抓手以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为目标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促进“五育并举”,提升我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按照准备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县级初验阶段、迎检阶段巩固提高阶段步走计划大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义务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9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2032年顺利通过省督导评估认定2035年,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

(一)资源配置。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二)政府保障程度重点评估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校园绿化面积达到省定标准。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三)教育质量。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采取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四、督导评估对象及申报条件

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

(二)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三)资源配置7项指标中每所学校至少要有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四)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五)教学质量9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六)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科学划,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评估标准,按照《海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研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结合省市两级下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教育局

(二)健全机制,加强资源配置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师资保障水平。强化县级统筹建立科学动态的用人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和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2.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青海省标准化中小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设计建设优先统筹解决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体育运动场馆不足、功能室面积不足等问题同时建立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及定期更新机制,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和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和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和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和2.4间以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

加大投入,强化政府保障

3.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有序增加学位供给。按照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统筹考虑城镇建设与发展、城镇化等因素,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布局调整规划,完善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新建学校建设步伐,人口集中的中心乡镇适当增效扩容推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切实保障学位供给,逐步化解“大校额”,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办学2030年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所有小学、初中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4.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及村校点倾斜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等按规定用于教育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加大财政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安全等经费的保障力度。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落实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普及水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健全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抓的责任网络,明确部门、乡镇、村学校教师、家长(或监护人)责任完善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数据库加强重点群体动态监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控辍保学各成员单位

6.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教师轮岗交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进一步加大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力度,教师交流不得低于专任教师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经费专列,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不得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通过国培、省培计划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确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确保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加强体育艺术(美术音乐)等薄弱学科专任教师配备力度,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7.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招生政策,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域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保障留守儿童不辍学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深化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完善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教育局,县妇联、残联

(四)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9.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为根本、树人为核心,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构建全员育德、全科育德、全方位育德、全过程育德、全社会育德体系,实施中小学校思想政治骨干培育计划,建立思政课教师名师工作室,打造一批精品思政课。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着力培育学生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等关键能力,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水平、科技人文素养、创新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不得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定资料”等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高度重视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精品课程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关系,改革教学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构建“高效课堂”模式充分发挥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推动足球、篮球等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劳动教育,拓宽劳动教育渠道、方法和评价机制,加强道德与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维护学生心理健康,塑造乐观进取、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教育局

11.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新征程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成“三通两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完成所有学校教室及功能室“班班通”设备更新换代,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通过“三个课堂”的常态化应用,扩大优质教学资源覆盖面不断提升广大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教育局

12.不断提升监测质量水平。依托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引领作用通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解读及运用,并逐步提高教育质量监测水平等级,确保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扩优提质,办人民满意教育

13.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预防和化解校园生活中的隐患和问题;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

14.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义务办学水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集团化办学组建教育联盟,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通过强校带弱校名校办分校、名校托新校组建教育联盟、教育发展共同体、教育发展合作体。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提质扩面,按照“整体规划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纵向发展”的原则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纵向联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跨城乡的深度融合探索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联盟办学机制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结对帮扶等工作。加大教师帮扶交流力度定期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大校际之间的融合交流,逐步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效益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教育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5.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提高社会认可度。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等方式,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性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素养教育全面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确保社会认可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

依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海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分部门分学校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2029年

1.按照学校布局规划,加快实施化解大校额、大班额等项目工程建设。

2.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的要求有计划地配足配齐教师。

3.按照国家市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教育经费

4.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个方面内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对照创建任务做好分解落实查漏补缺,收集整理推进实施档案资料,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县级初验阶段2030年-2031年

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全力做好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县级档案和学校档案,特别要做好(2029年-2031年)的档案完善工作,做到分类装订存档;对照《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进行县级初验,查漏补缺。

)迎检阶段2032年

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确保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验收。

)巩固提高阶段2033年-2035年

全力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巩固提升各项工作做好迎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编办、教育、发改、财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保障,形成合力。要强化经费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投入各项政策,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工作任务和台账,逐步破解制约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创新举措,强化落实要充分认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任务的重大性、紧迫性,尽力简化教育项目手续、缩短周期,简化规划申报立项设计、图审、挂牌、资金拨付等手续,建立教育项目绿色通道,实行教育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加速推进教育项目建设。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担当,敢于创新,勇于作为,强化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加速推进、未建项目尽快开工,重视进度与质量做到程序经得起查质量经得起验。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要把宣传动员摆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重要位置,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推进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将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县政府相关部门督导评估范围,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过程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

 

附件:1.化隆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缺口数统计表

     2.化隆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计划表

2024-2035年)

3.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附件1
化隆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缺口数统计表
学段 序号 学校名 班级数 学生数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平方米) 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平方米)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平均班额 未达标项目数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指标值 缺口数 体育场馆面积 指标值 缺口数 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指标值(元) 缺口数(元) 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指标值 缺口数 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指标值 缺口数 体育、艺术(美术、音乐) 指标值 缺口数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指标值 缺口数
全县合计 843 32946 155853 38104 189565 127042 65311080 17250089 878 216 181 203 210 142 1895 2
小学 小学小计 629 22210 104194 4.69 18545 114686 5.16 65449 38355330 1726.94 12017080 644 2.9 163 109 0.49 152 139 0.62 107 1267 5.7 2 35.3 0
1 化隆回族自治县牙什尕镇中心小学 12 522 1395 2.67 954 3314 6.35 601 1760000 3371.65 0 17 3.26 0 0 0.00 6 5 0.96 0 28 5.36 0 44 3
2 化隆回族自治县第一小学 38 1892 6706 3.54 1808 6847 3.62 7343 4540000 2399.58 0 93 4.92 0 25 1.32 0 8 0.42 10 98 5.18 0 50 3
3 化隆回族自治县工农兵小学 29 1489 6436 4.32 265 6045 4.06 5123 2860000 1920.75 118000 0 0.00 35 12 0.81 3 5 0.34 9 71 4.77 0 51 6
4 化隆回族自治县沙连堡乡科才昂小学 6 72 748 10.39 0 800 11.11 0 40000 555.56 104000 11 15.28 0 0 0.00 1 2 2.78 0 6 8.33 0 12 2
5 化隆回族自治县第二小学 43 2276 8221 3.61 2021 7600 3.34 9470 2660000 1168.72 1892000 66 2.90 0 13 0.57 10 12 0.53 9 117 5.14 0 53 5
6 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先群小学 6 58 790 13.62 0 1000 17.24 0 90000 1551.72 26000 7 12.07 0 0 0.00 1 0 0.00 1 5 8.62 0 10 3
7 化隆县思源实验学校 45 2374 7372 3.11 3311 8381 3.53 9424 1230000 518.11 3518000 0 0.00 55 21 0.88 3 9 0.38 13 123 5.18 0 53 6
8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缠么小学 6 88 452 5.14 0 650 7.39 10 280000 3181.82 0 14 15.91 0 1 1.14 0 0 0.00 1 6 6.82 0 15 2
9 化隆回族自治县德恒隆乡中心小学 6 173 2475 14.31 0 2800 16.18 0 160000 924.86 186000 9 5.20 0 0 0.00 2 2 1.16 0 10 5.78 0 29 2
10 化隆回族自治县牙什尕镇参果滩小学 6 258 681 2.64 480 1250 4.84 685 760000 2945.74 0 10 3.88 0 0 0.00 3 3 1.16 0 15 5.81 0 43 3
11 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舍仁小学 6 287 1572 5.48 0 1210 4.22 943 130000 452.96 444000 11 3.83 0 0 0.00 3 3 1.05 0 14 4.88 0 48 3
12 化隆回族自治县二塘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10 408 2531 6.20 0 2076 5.09 1896 1520670 3727.13 0 10 2.42 0 1 0.25 4 2 0.49 2 20 4.90 0 41 3
13 化隆回族自治县金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7 209 720 3.44 437 1247 5.97 634 297950 1425.60 237723 8 3.62 0 0 0.00 3 2 0.96 0 17 8.13 0 30 4
14 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文卜具小学 6 87 618 7.10 0 900 10.34 0 300000 3448.28 0 0 0.00 3 1 1.15 0 3 3.45 0 9 10.34 0 15 1
15 化隆回族自治县沙连堡乡中心小学 6 84 594 7.07 0 1720 20.48 0 260000 3095.24 0 7 8.33 0 0 0.00 1 1 1.19 0 9 10.71 0 14 1
16 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中心小学 14 669 2206 3.30 805 2692 4.02 2326 620000 926.76 718000 0 0.00 16 2 0.30 5 2 0.30 5 38 5.68 0 48 6
17 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东三小学 6 147 795 5.41 0 710 4.83 393 370000 2517.01 0 9 6.12 0 1 0.68 1 0 0.00 2 11 7.48 0 25 3
18 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乙沙小学 6 289 1240 4.29 61 800 2.77 1368 130000 449.83 448000 1 0.35 6 0 0.00 3 4 1.38 0 16 5.54 0 48 5
19 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拉昂教学点 5 57 420 7.37 0 1000 17.54 0 440000 7719.30 0 9 15.79 0 0 0.00 1 0 0.00 1 6 10.53 0 11 2
20 化隆回族自治县初麻乡中心小学 6 125 1481 11.85 0 900 7.20 38 240000 1920.00 10000 0 0.00 3 0 0.00 2 2 1.60 0 16 12.80 0 21 4
21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人寿希望小学 6 90 874 9.71 0 456 5.07 219 300000 3333.33 0 18 20.00 0 0 0.00 1 0 0.00 1 8 8.89 0 15 3
22 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梅加小学 6 137 1098 8.01 0 650 4.74 378 160000 1167.88 114000 8 5.84 0 1 0.73 1 2 1.46 0 10 7.30 0 23 3
23 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德加服务中心初级中学小学部 5 169 1771 10.48 0 1733 10.26 0 581940 3443.43 0 5 3.25 0 0 0.00 2 1 0.59 1 9 5.33 0 34 2
24 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德加服务中心扎浪滩小学 6 215 1331 6.19 0 950 4.42 663 490000 2279.07 0 8 3.72 0 1 0.47 2 1 0.47 1 12 5.58 0 36 3
25 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夸什吉小学 6 181 626 3.46 189 850 4.70 508 230000 1270.72 132000 5 2.76 0 0 0.00 2 2 1.10 0 10 5.52 0 30 4
26 化隆回族自治县牙什尕镇完干滩小学 6 130 320 2.46 265 1212 9.32 0 270000 2076.92 0 8 6.15 0 0 0.00 2 3 2.31 0 10 7.69 0 22 2
27 化隆回族自治县二塘乡三塘教学点 6 101 1544 15.29 0 1000 9.90 0 280000 2772.28 0 6 5.94 0 0 0.00 2 0 0.00 1 6 5.94 0 17 2
28 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桥五小学 6 192 500 2.60 364 835 4.35 605 260000 1354.17 124000 7 3.65 0 0 0.00 2 0 0.00 2 12 6.25 0 32 5
29 化隆回族自治县牙什尕镇牙什尕小学 11 293 1035 3.53 284 1200 4.10 998 770000 2627.99 0 6 2.05 1 0 0.00 3 3 1.02 0 14 4.78 0 27 4
30 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隆康小学 16 712 1841 2.59 1363 3924 5.51 1416 680000 955.06 744000 3 0.42 14 2 0.28 6 0 0.00 7 34 4.78 0 45 6
31 化隆回族自治县阿什努乡中心小学 6 116 600 5.17 0 960 8.28 0 310000 2672.41 0 7 6.03 0 0 0.00 2 2 1.72 0 7 6.03 0 19 1
32 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上扎巴小学 6 263 1459 5.55 0 1350 5.13 623 610000 2319.39 0 9 3.42 0 0 0.00 3 4 1.52 0 14 5.32 0 44 2
33 化隆回族自治县阿什努乡尕加小学 6 77 540 7.01 0 580 7.53 0 240000 3116.88 0 8 10.39 0 0 0.00 1 1 1.30 0 4 5.19 0 13 1
34 化隆回族自治县雄先乡支扎中心小学 6 104 1220 11.73 0 555 5.34 225 170000 1634.62 38000 1 0.96 2 2 1.92 0 0 0.00 1 9 8.65 0 17 4
35 化隆回族自治县牙什尕镇黑城小学 10 308 1122 3.64 264 1500 4.87 810 390000 1266.23 226000 10 3.25 0 0 0.00 4 3 0.97 0 16 5.19 0 31 4
36 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沙沟小学 9 359 830 2.31 786 1558 4.34 1135 970000 2701.95 0 12 3.34 0 0 0.00 4 2 0.56 2 19 5.29 0 40 4
37 化隆回族自治县初麻乡初麻小学 6 116 818 7.05 0 600 5.17 270 170000 1465.52 62000 0 0.00 3 0 0.00 2 0 0.00 2 7 6.03 0 19 5
38 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东风小学 13 461 2309 5.01 0 3493 7.58 0 520000 1127.98 402000 12 2.60 0 0 0.00 5 3 0.65 2 26 5.64 0 35 3
39 化隆回族自治县雄先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12 530 3010 5.68 0 3089 5.83 1600 808840 1526.11 453357 10 1.88 2 6 1.13 0 5 0.94 0 28 5.28 0 44 3
40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金家庄小学 6 51 386 7.57 0 570 11.18 0 40000 784.31 62000 6 11.76 0 0 0.00 1 0 0.00 1 5 9.80 0 9 3
41 化隆回族自治县查甫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10 360 1311 3.64 465 1724 4.79 1472 735930 2044.25 0 10 2.76 0 2 0.56 2 1 0.28 3 18 5.00 0 36 4
42 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群科小学 10 370 1561 4.22 104 1650 4.46 1125 720000 1945.95 20000 9 2.43 0 0 0.00 4 3 0.81 1 20 5.41 0 37 5
43 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中心小学 22 1037 2281 2.20 2386 4214 4.06 3564 1770000 1706.85 304000 30 2.89 0 6 0.58 5 4 0.39 6 63 6.08 0 47 5
44 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中心小学 7 301 1342 4.46 13 1400 4.65 858 560000 1860.47 42000 14 4.65 0 0 0.00 4 4 1.33 0 16 5.32 0 43 4
45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寺儿沟小学 6 79 1231 15.58 0 380 4.81 213 150000 1898.73 8000 7 8.86 0 0 0.00 1 0 0.00 1 6 7.59 0 13 4
46 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东一教学点 2 62 326 5.26 0 302 4.87 163 180000 2903.23 0 0 0.00 2 0 0.00 1 0 0.00 1 1 1.61 2 31 5
47 化隆回族自治县沙连堡乡塔加小学 6 74 405 5.47 0 500 6.76 55 40000 540.54 108000 0 0.00 2 0 0.00 1 0 0.00 1 6 8.11 0 12 5
48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中拉干小学 6 120 1348 11.23 0 646 5.38 254 370000 3083.33 0 13 10.83 0 2 1.67 0 0 0.00 2 9 7.50 0 20 2
49 化隆回族自治县德恒隆乡哇加滩小学 6 127 2086 16.43 0 2800 22.05 0 190000 1496.06 64000 6 4.72 0 0 0.00 2 2 1.57 0 7 5.51 0 21 2
50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李家庄小学 6 107 1298 12.13 0 2142 20.02 0 410000 3831.78 0 8 7.48 0 2 1.87 0 0 0.00 1 8 7.48 0 18 1
51 化隆回族自治县塔加乡中心寄宿制小学 6 74 810 10.95 0 2715 36.69 0 350000 4729.73 0 12 16.22 0 0 0.00 1 0 0.00 1 14 18.92 0 12 2
52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下卧力尕小学 6 156 1200 7.69 0 960 6.15 210 370000 2371.79 0 6 3.85 0 2 1.28 0 0 0.00 2 8 5.13 0 26 2
53 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中心小学 11 452 1670 3.69 364 1700 3.76 1690 590000 1305.31 314000 15 3.32 0 2 0.44 3 3 0.66 2 26 5.75 0 41 5
54 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下扎巴小学 9 327 787 2.41 685 1230 3.76 1223 460000 1406.73 194000 6 1.83 2 0 0.00 4 3 0.92 0 17 5.20 0 36 5
55 化隆回族自治县牙什尕镇唐沙小学 6 131 551 4.21 39 726 5.54 257 290000 2213.74 0 6 4.58 0 0 0.00 2 3 2.29 0 9 6.87 0 22 3
56 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园艺场小学 9 331 1243 3.76 247 2000 6.04 483 570000 1722.05 92000 1 0.30 7 0 0.00 4 2 0.60 1 19 5.74 0 37 6
57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地滩小学 6 107 1455 13.60 0 760 7.10 43 280000 2616.82 0 12 11.21 0 0 0.00 2 0 0.00 1 6 5.61 0 18 3
58 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上四小学 6 134 425 3.17 178 500 3.73 505 410000 3059.70 0 7 5.22 0 0 0.00 2 0 0.00 2 9 6.72 0 22 4
59 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公义小学 6 159 978 6.15 0 880 5.53 313 200000 1257.86 118000 0 0.00 4 0 0.00 2 3 1.89 0 10 6.29 0 27 4
60 化隆回族自治县石大仓乡中心小学 6 119 1421 11.94 0 950 7.98 0 240000 2016.81 0 6 5.04 0 0 0.00 2 0 0.00 2 16 13.45 0 20 2
61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中心小学 8 338 2460 7.28 0 1900 5.62 635 980000 2899.41 0 12 3.55 0 4 1.18 0 0 0.00 4 18 5.33 0 42 2
62 化隆回族自治县德恒隆乡培侨小学 7 279 1911 6.85 0 1600 5.73 493 250000 896.06 308000 6 2.15 1 0 0.00 3 4 1.43 0 15 5.38 0 40 4
63 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全藏滩小学 6 75 1534 20.45 0 500 6.67 63 160000 2133.33 0 6 8.00 0 0 0.00 1 1 1.33 0 5 6.67 0 13 2
64 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拉曲小学 11 385 1326 3.44 407 1400 3.64 1488 550000 1428.57 220000 6 1.56 3 0 0.00 4 3 0.78 1 20 5.19 0 35 6
65 化隆回族自治县谢家滩乡中心小学 4 68 384 5.65 0 720 10.59 0 50000 735.29 86000 7 10.29 0 0 0.00 1 0 0.00 1 9 13.24 0 17 3
66 化隆回族自治县初麻乡沙尔洞小学 6 77 801 10.40 0 400 5.19 178 140000 1818.18 14000 0 0.00 2 0 0.00 1 2 2.60 0 5 6.49 0 13 4
67 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大拉曲小学 6 84 462 5.50 0 530 6.31 100 250000 2976.19 0 4 4.76 0 0 0.00 1 2 2.38 0 5 5.95 0 14 2
68 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黄麻小学 6 108 900 8.33 0 450 4.17 360 150000 1388.89 66000 4 3.70 0 0 0.00 2 2 1.85 0 7 6.48 0 18 3
初中 初中小计 214 10736 51659 4.80 19559 74879 6.97 61593 26955750 2510.78 5233009 234 2.18 53 72 0.67 51 71 0.66 35 628 5.80 0 50 6
1 化隆回族自治县二塘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8 344 2346 6.82 0 1924 5.59 3295 1409330 4096.89 0 9 2.66 0 3 0.87 0 0 0.00 4 17 4.94 0 43 2
2 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德加服务中心初级中学 3 126 1455 11.55 0 1424 11.30 0 478060 3794.13 0 5 3.58 0 2 1.59 0 1 0.79 1 13 10.32 0 42 1
3 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28 1488 6947 4.67 1683 7990 5.37 7188 3500000 2352.15 220000 11 0.74 25 4 0.27 11 9 0.60 5 86 5.78 0 53 6
4 化隆回族自治县查甫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5 166 667 4.02 879 876 5.28 2424 374070 2253.43 121454 5 3.05 0 2 1.20 0 0 0.00 2 12 7.23 0 33 4
5 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初级中学 7 349 2380 6.82 0 2200 6.30 1360 1550000 4441.26 0 1 0.29 8 3 0.86 0 1 0.29 3 22 6.30 0 50 3
6 化隆回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16 821 5224 6.36 0 7010 8.54 1364 1020000 1242.39 1032500 19 2.31 1 2 0.24 6 5 0.61 3 41 4.99 0 51 5
7 化隆回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14 636 2292 3.60 6347 3300 5.19 14487 1221000 1919.81 1677273 11 1.66 2 10 1.57 0 6 0.94 0 42 6.60 0 45 4
8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初级中学 34 1739 5497 3.16 4589 12841 7.38 4897 3230000 1857.39 1117500 59 3.39 0 5 0.29 12 17 0.98 0 101 5.81 0 51 4
9 化隆回族自治县金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5 186 705 3.79 754 1223 6.57 1363 292050 1570.16 349394 7 3.99 0 0 0.00 2 2 1.08 0 16 8.60 0 37 4
10 化隆回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18 866 4517 5.22 1476 5156 5.95 10721 2250080 2598.24 0 23 2.61 0 8 0.92 1 10 1.15 0 51 5.89 0 48 3
11 化隆回族自治县雄先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8 388 2424 6.25 0 2486 6.41 3299 651160 1678.25 714888 8 2.07 1 4 1.03 0 4 1.03 0 18 4.64 0 49 3
12 化隆回族自治县清源学校 43 2313 10914 4.72 2501 12398 5.36 11195 6610000 2857.76 0 40 1.73 16 4 0.17 19 9 0.39 12 134 5.79 0 54 5
13 化隆回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25 1314 6291 4.79 1330 16051 12.22 0 4370000 3325.72 0 36 2.74 0 25 1.90 0 7 0.53 5 75 5.71 0 53 2
备注:本表数据来源于2023年教育统计报表
附件2
化隆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计划表(2024-2035年)
2024
(准备阶段)
研究制定化隆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召开启动大会,全面启动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2025-2029
(全面推进阶段)
巴燕镇 群科镇 甘都镇 昂思多镇 扎巴镇 牙什尕镇 谢家滩乡 德恒隆乡 阿什努乡 沙连堡乡 石大仓乡 初麻乡 金源乡 塔加乡 二塘乡 雄先乡 查甫乡
2025 李家庄小学 文卜具小学 德加服务中心初级中学初中部 中心小学
尕加小学
中心小学
2026 中心小学
缠么小学
中拉干小学
下卧力尕小学
第二中学 拉昂教学点
德加服务中心初级中学小学部
上扎巴小学
全藏滩小学
大拉曲小学
完干滩小学 中心小学
哇加滩小学
科才昂小学 中心小学 中心寄宿制小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三塘教学点
2027 第一小学
第一中学
人寿希望小学
金家庄小学
地滩小学
舍仁小学 东三小学
东风小学
昂思多镇初级中学
先群小学
梅加小学
扎浪滩小学
黄麻小学 中心小学
参果滩小学
唐沙小学
中心小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2028 巴燕初级中学民族中学
寺儿沟小学
公义小学 沙沟小学
上四小学
中心小学
夸什吉小学
牙什尕小学
黑城小学
培侨小学 中心小学
沙尔洞小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支扎中心小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2029 第二小学 清源学校
第四中学
工农兵小学
思源实验学校
中心小学
乙沙小学
群科小学
园艺场小学
中心小学
桥五小学
隆康小学
东一教学点
中心小学 第三中学
下扎巴小学
拉曲小学
塔加小学 初麻小学
2030-2031
(县级初验阶段)
2030 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全力做好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县级档案和学校档案,特别要做好(2029-2031年)的档案完善工作,做到分类装订存档;对照《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进行县级初验,查漏补缺。
2031
2032
(迎检阶段)
2032 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确保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验收。
2033-2035
(巩固提高阶段)
2033 全力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巩固提升各项工作,做好迎接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2034
2035


附件3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资源配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国家

标准

指标说明

指标要求

测算办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小学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初中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

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准。

数据提取来源:小学为基础基423 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表,04,列 1〕+〔05,列1〕+〔06,列1〕。初中为基础基 424 中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05,列 1〕 +〔06,列1〕

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学生数×100

各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统计表;相关文件、资料。

 

教师花名册;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名册;教师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是指县级及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教师。

县级教育部门要制定出台县级骨干教师认定文件,明确教师认定县级骨干教师的政策措施。只要具有县级以上荣誉均可列为骨干教师。数据提取来源:小学为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25,列1〕。初中为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26,列1〕

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学生数×100

各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统计表;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认定文件、表彰文件。

教师花名册;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册;骨干教师被认定文件;荣誉证书复印件。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资源配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国家

标准

指标说明

指标要求

测算办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资源 配置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小学、 初中均 达到0.9 人以 上。

 

小学课程为体育、音乐、美术、艺术的教师数之和,初中课程为体育、音乐、美术、艺术的教师数之和。

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准。

数据提取来源:小学为基础基423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表,1,列10〕+〔1,列12〕+〔1,列13〕+〔1,列14〕。初中为基础基424中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表,2,列19〕+〔2,列20〕+〔2,列21〕+〔2,列22〕

2019年出台的《规程》对50人及以上但不足1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可包含交流轮岗、兼职、走教的体育和艺术(美术、音乐)教师。

 

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 拥有体育、 艺术(美术、音乐)专任 教师数=体 育、艺术(美  术、音乐) 专任教师数 ÷学生数× 100

 

各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统计表;相关文件。

 

 

 

教师花名册;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名册;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上课过程性资料。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是指学校中教室、 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 面积之和。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包含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体育馆面积。

数据提取来源: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情况表,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减去体育馆面积,04,列1〕10,列1〕

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学 生数。

各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统计表。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统计表。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资料(产权证书、建筑设计施工平图纸)。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资源配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国家

标准

指标说明

指标要求

测算办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资源 配置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指学校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之和。

对于多个学校共享运动场地的, 按各学校学生数量拆分。数据提取来源:体育馆 面积为基础基512中小学 校舍情况表,10,列1〕; 运动场地面积为基础 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 01,列3〕

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学生数。

各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统计表; 相关文件 、资料。

学校体育运动场馆资料(产权证书、建筑设计施工平面图纸);经过改造后,专用的安全的体育运动场地的改造图纸或照片。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小学、初中分别达  2000元以上、500元以上。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教学仪器值和教学设备值。

教学仪器设备值不含图书、课桌椅等。

数据提取来源: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01,列13〕

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教学仪器设备值÷学生数。

各学校均教学仪器设 备值统计表; 相关文件资料。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统计表;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账册。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资源配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国家

标准

指标说明

指标要求

测算办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资源 配置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生展示功能的教室。

网络多媒体教室是指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生展示功能的教室。数据来源是教育事业年报。数据提取来源: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1,列9〕

小学(初中)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学生数×100

各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统计表;相关文件、资料。

网络多媒体教室统计表及各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专用教室)照片(能够拍到教师正在使用多媒体设备)。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政府保障程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政府

保障

程度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国家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要求,但参考教育部《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基〔200610号)相关要求。

 

主要看是否有义务教育布局规划,规划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规划是否严格执行。

县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和布局调整方案;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分布图;人口总数和人口分布;每个学校的设计班级数和设计学生数、与该学校的实际班级数和实际学生数的对比表单。

学校不需要准备。

2. 县 域 内 城 乡义务教育 学校建设标 准统一、教师 编制标准统 一、生均公用 经费基准定 额统一、基本 装备配置标 准统一。

国家即将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明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央编办、教育部按小学 1∶19、初中1∶13.5 的师生比核定编制;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生均公用 费基准定额;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6〕3号) ,对完善城乡统一的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提出要求。

主要查看四统一相关政策文件。民办学校应该满足学科教学需要为标准,配足教师。

县级落实国家、省、市四统一的相关文件;县政府 关于落实四统一的专项报告;县级教师核编有关文件;县级公用经费拨款情况(人大通过的县级预算)。

学校不需要准备。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政府保障程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政府

保障

程度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根据教育部关于发布《小学音乐教学 器材配备标准》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教育部于2016年印发)规定: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12个班级及以下的学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室1间、美术专用教室1间;有13-24个班级的学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室2间、美术专用教室2间;以此类推。

全县所有小学、初中班级数统计表;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间数统计表和每间面积统计表。

班级数统计表;音乐、美术教室统计表(列出每间面积);专用教室建设时间的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图纸);音乐、美术教室设计平面图纸(照片)。

4.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依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 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 号)相关规定。

实地查看学校在校学生情况。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初中和小学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幼儿园原则上不超过360人。

学校规模统计表(分学校)。

2010年前规划并建成的证明文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超过50%的证明文件;在校生人数统计表、各班人数统计表。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政府保障程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政府

保障

程度

5.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 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规定,各地小学、初中所有班 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实地查看一年级至九年级所有班级均达标。

全县各校班级人数统计表。

在校生人数统计表(全校各班人数统计表)。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和 201312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学生规模不足100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查看相关文件及经费拨付情况。含100名学生以下的村小学和教学点。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学校和学生数;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文件和核定经费统计表。

公用经费核拨文件和财务数据。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政府保障程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政府

保障

程度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根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要求,各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在三年内达到每年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每年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不低于6000元标准执行。

查看上级拨款文件、拨款凭证、财务账册等资料,来支撑经费不低于6000元以及残联确定的残疾生名单。

 

县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及名册;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的文件;全县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总 数。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核拨文件和财务数据。

 

8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同时,要建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

此指标需要财政部门协助测算,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办发〔2018〕89号)文件规定口径测算。

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数及佐证材料;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数及佐证材料。

上一年度教师发放清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政府保障程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政府

保障

程度

9.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要求,各地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对于入职不足5年的教师,每年不低于72学时可视为完成,计入计算实际培训率的分子。

义务教育教师培训完成率=已完成培训教师数÷在岗义务教育教师总数×100%

①5年教师培训情况报告;5年教师培训计划;教师培训完成率统计表。

5年教师培训统计表、教师培训计划、报告。

1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 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 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 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在学校实地查看 教职工编制和岗 位数量情况。不 包含民办学校。

近一次县核定的教职 工编制的有关文件,包 括统筹分配备各校教职 工编制和岗位的有关材 料;核定教职工编制 的落实情况报告。

学校不需要

准备台账。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政府保障程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政府

保障

程度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指标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要求各地推动城乡教师交流, 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包含民办学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交流轮岗教师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100%

骨干教师交流比例=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交流轮岗教师总数×100%

级教师交流轮岗的相关文件;落实交流轮岗教师文件的相关报告;近三学年度教师交流名单(注明是否骨干教师)。

近三学年度教师交流名单(包括本校派出和外校流入),附佐证材料。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教师法》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教师资格条例》(1995 12 12 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义务教育在岗专任教师数÷在岗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

100%

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的相关文件;落实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的相关报告;各校区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统计表。

教师花名册;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名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政府保障程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政府

保障

程度

13.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要求,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比例=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的公办非寄宿生÷公办非寄宿生×100%

县级当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文件;县级落实就近划片入学的相关报告;当年度就近划片入学比例统计表。

学校当年度学生名册,就近划片入学学生名册。

14.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优质高中指省级示范高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要求各地普通高中在持续规范招生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数÷优质高中招生总数×100%

县高中招生的相关文件;县高中招生落实情况的相关报告;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表、实际录取统计表。

学校不需要准备台账。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政府保障程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政府

保障

程度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是指成立留守儿童关爱领导机构,县教育、发改、 公安、财政、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职责明。《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等文件中,明确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校随迁子女数÷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100%

县级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文件;县级关于随迁子女入学、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政策文件;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和拨款凭证;落实以上工作的相关报告;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校生总数、在公办学校就读学生数、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学生数统计表。

学校留守童、随迁子女名单;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资料(包括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制度、会议记录、结对帮扶、档案等等)。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教育质量)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教育 质量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部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但国家是九年巩固率,此指标只是初中三年巩固率。

初中三年巩固率=(毕业生数-毕业年级三年转入学生数+毕业年级三年转出学生数)÷(毕业年级三年前初一时在校生数-毕业年级三年死亡学生 数)×100%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统计表。

填报学年毕业生数和该届入学时人数统计表;转入学生数统计表及证明;转出学生数统计表及证明;休学学生数统计表及证明;复学学生数统计表及证明;死亡学生数统计表及证明。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5%以上。

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 315”;残联提供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总数。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县在读残疾儿童少年总数÷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 数×100%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人数及统计表;在特殊教育学校(含县域外)就读人数及统计表;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人数及统计表;送教上门人数及统计表;福利机构就读人数及统计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相关文件。

随班就读名册、一人一档材料。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教育质量)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教育 质量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制定学校章程是教育法的要求。《教育法》明确地指出了学校必须制定学校章程并且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所有学校有学校章程(包括民办学校);查学校章程制定是否规范,是否按章程执行;查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化建设、使用情况。

所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核准文件;县级关于教育信息化有关文件资料;县三通两平台和教育信息化2.0建设及使用情况相关报告。

学校章程;教代会通过决议;学校章程宣传执行情况;学校三通两平台和教育信息化2.0建设及使用情况、相关报告;两个平台首页及功能模块界面的截图;运用信息化教学实景照片5-10张。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 2022年)》提出,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比例=年度教师培训经费总额÷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00%

县级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有关文件;全县所有学校台账(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教师培训经费、比率统计表。

学校上年度教师培训有关情况报告(总结);学校上年度公用经费和教师培训明细账页照片或复印件。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教育质量)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教育 质量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基本达到教育技术能力规定标准。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帮助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随机听课,查看教师的教学计划,设施设备的利用等情况。

教育信息化有关文件;教育信息化培训资料;教育信息化课题、论文、获奖、心得、课件等资 料。

学校运用信息化组织教学情况的报告(总结);运用信息化教学实景照片1-2张;设施设备利用记录本等。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提出,学校德育工作要达到良好以上,包括学校德育组织、计划、管理、队伍、科研、成效、特色、成果等等;校园文化建设要达到良好以上,包括学校校风、校貌、校容、校园环境、师生精神风貌、校园文化等等。

实地抽查若干所不同类型学校,重点检查《指南》相关工作推动落实情况。

学校德育工作、校 园文化建设文件 ; 德育工作评比文 件、获奖名单; 近 年校园文化建设工 程材料。

 

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②学校落实德育工作情况报告(总结);德育科研、展示、德育课堂、德育活动的照片3-5张;学校的办学理念、三风一训等;体现校园文化的实景照片3-5张;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材料等。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教育质量)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教育 质量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开足开齐规定课程,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为依据,每学期组织一次综合实践交流活动,等等。2019年出台的规程中有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满足劳动教育需要的实践基地和场所、是否全面开设劳动课且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 50%、是否为学校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

本项指标主要通过社会认可度调查、实地检查等方式核实。

开齐开足课程、教学秩序、综合实践活动有关文件;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有关文件;相关 资料。

学校总课程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③学校有关课程开设、教学组织、综合实践活动有关报告;学校课堂教学和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照片5张;特别关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材料。(如:劳动实践基地和场所建设文件、照片,反映学校劳动课课表,专兼职劳动教育教师等)

8、无过重课业负担。

学校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保证每天在校锻炼1小时;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看课表、跟学生座谈、访谈等方式了解情况。

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文件;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报告;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督导材料等。

有关课时、课程、教辅、作业、辅导等的减 负情况报告(总结)、文件;规范办学行为 相关材料;作息时间 表。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教育质量)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及标准

指标说明

测算方法

必备档案材料

县备材料

校备材料

教育 质量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一方面积极参与国家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对尚未开展国家级质量监测的县,可暂由各省组织质量监测并提供结果,作为最后评估认定参考依据。

查看国家或本省组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

国家级或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关数据统计资料和材料。

学校不需要准备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