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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办〔2024〕13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水管网建设维护运营等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化政办202413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水管网建设维护运营等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湟水河沿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有关问题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通知要求,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职责,全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移交、排查维护、监督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隆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经县政府2023年度第77次专题会议研究,将住建、城管、生态环境部门职责明确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设施建设,拟定排水防涝、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供水、中水利用建设工作。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承担全县市政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综合维护管护的责任,统筹协调全县市政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安全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区域内污染纠纷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