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21〕10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化隆县“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决定对化隆县“平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敏喜梅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许延亮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兴旺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范小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 炅 县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 宋维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
张宪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得良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彭 周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承珠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风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何鹏福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玉麟 县医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许延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风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引导医务人员及公众理性对待、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县公安局:依法加强对医疗场所的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预防、制止和依法打击处理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
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依法对患病困难人群及时给予救助。
县司法局: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
县医保局:做好医保报销的解释工作,推动医保政策落实。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单位:根据各自职责,
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