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21〕3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化隆县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敏喜梅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蒋明闪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许延亮 县卫健局局长
杨玉恭 县应急管理局长
成 员: 王风清 县卫健局副局长
侯贤英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福龙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生态环境局,蒋明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日常工作。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