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20〕159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
有关事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财办字〔2019〕2242号)和《关于落实<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职责分工的通知》(青财监字〔2020〕36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意见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对社保卡以外的银行卡社会化发放方式要按《实施意见》精神同步过渡到通过社保卡发放,从而实现社保卡“一卡通”统管机制。
二、责任分工
(一)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统管机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确定补贴资金合作发放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实施协约管理;除突发灾害应急救助外,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采取集中支付方式通过社保卡发放;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管理以及补发按时限要求及时得到处理。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民政局、扶贫局、林草局、社保局、就业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配合单位:县人行
(二)建立健全补贴政策和资金基础账册以及受益对象档案。加强信息核对和衔接,建立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县、乡、村三级合账;建立以公安户籍为基础的受益对象档案;政策及资金台账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民政局、扶贫局、社保局、就业局、林草局、残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行
(三)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拨款、支付等管理。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并严格实施补贴受益对象名册填制、审核审批、集中支付、代理发放、定期核对清算等机制;禁止提现、层层转拨等不规范方式,确保补贴资金直达受益人。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民政局、扶贫局、社保局、就业局、林草局、残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
配合单位:县审计局、县人行
(四)加强补贴政策及受益对象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制定补贴政策宣传、受益对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办法,及时通过各种媒介宣传解释补贴政策,公开公示受益群体相关信息。同时,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在补贴发放前期,按不少于7天时间公开和公示补贴项目、受益群体信息。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民政局、扶贫局、社保局、就业局、林草局、残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行及相关监督部门
(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核对机制。建立或继续坚持跨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部门间以及上下级之间信息对接和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民政局、扶贫局、社保局、就业局、林草局、残联、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人行
(六)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结算与监督。以跨部门联席会议为平台,及时检查指导社保卡在补贴资金支付方面运用、资金发放、受益对象动态管理、“一卡通”基础工作等情况,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发动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
配合单位:县农科局、民政局、扶贫局、社保局、就业局、林草局、残联、自然资源局、人行
三、其他相关工作
县“一卡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于11月底向县“一卡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专题报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办公室将根据进展情况统筹开展检查督导。未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