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化政办
化政办〔2020〕139号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政办2020139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2020年国庆和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双节”

间值班工作,确保常态化新冠感染疫情可防可控,社会生产生活安定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值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安排

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的要求,统筹安排值班工作。要制定值班工作方案,配强节日值班力量,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应对能力较强且有责任心的干部承担节日值班工作,并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和值班纪律教育,确保值班人员在岗不断岗、值守不脱岗、遇事不漏岗。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杜绝非正式人员顶岗以及门卫室代替值班等现象的发生。要提前对值班场所的通讯设施和值班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高效顺畅。

二、做好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增强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按程序规定报告的主动性,积极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对社会各个层面情况的搜集掌握,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要全力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妥善应对,必须在30分钟内向县政府办公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信息报告要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在节日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6时前以单位座机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双节”值班表请于9月28日前报送到县政府办公室。并说明值班座机号码及值班人员手机号码,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报备。

三、加大本地区、本部门值班工作的督查力度

节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节日值班工作的督导抽查,强化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督促值班人员保持在位、履行好职责,并随时做好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的准备。县政府办公室也将采取不同方式,不定时抽检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工作情况。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值班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将依规严肃问责。

 

联系电话:0972—8712445,8712825(传真)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