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2022〕71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苏昕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根据化委〔2022〕198号文件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苏昕邦同志任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管理八级)。
免去:
高成林同志县高原生态农业绿色产业示范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韩世良同志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管理八级)。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