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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提案
来源: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提案。 

  人:李晓虹

    承办单位:县农科局、县生态环境局



化农科函〔2020〕419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委员提案的回复

县政协办

首先感谢各位政协委员对化隆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委员他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进行答复复,请审阅

李晓虹代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提案。

农科局回复:首先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注。正如您所说的一样,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增加较快、垃圾围村现象日趋突出,农村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当前,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环境问题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设质量。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县委、县政府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统筹城乡发展,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的新化隆奠定了坚实基础。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2018年6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化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化办发〔2018〕61号),2019年5月下发了《化隆县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化办发〔2019〕44号),文件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落实了整治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农业废弃物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整治的标准和要求1、治理农业废弃物。全面清理农户家前屋后和承包地上堆放的农业废弃物和其他杂物,做到有序堆放。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清理随意丢弃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逐步探索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切实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试点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等)开发利用。到2021年底实现农膜回收率90%以上。2、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建立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达100%。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加大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投入,合理配备垃圾收集、运输、中转设施设备。在垃圾收集方面,提倡采用上门收集方式,不具备上门收集条件的,应按整治村6~8户/只的标准配置垃圾桶(箱),加强垃圾收集设施维护管理,力求垃圾收集设施干净整洁,无破损,外表无脏污,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按照“三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标准在农户家庭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加强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流向监管,严防“前分后混”,确保各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闭环运行。3、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优先整治集镇的生活污水,逐步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入户率,逐步建设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并向全县辐射。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资源节约、工艺可靠的污水处理技术进行相对集中处理。4、治理农村水环境。积极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以房前屋后河道沟塘为整治重点,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到位,无淤积阻塞现象。河道沟塘保洁到位,水面无垃圾,河道沟塘水质良好,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污直排入河,河道长效管护良好。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保障措施1、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高位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落实县、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乡镇、村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需求。2、完善推进机制。加快构建牵头部门抓总统筹、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统筹推进作用,做好农业废弃物的清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水利、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责,落实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财政部门加强资金支持。3、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动员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

今后,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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