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复金源乡雄哇、恰加、科下等村灌溉水渠及防汛墙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
建 议 人:吾尖才让、更登扎西、才让索安
承办单位:县水利局
化隆回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化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
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吾尖才让、更登扎西、才让索安代表:
你们在化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复金源乡哇雄、恰加、科下等村灌溉水渠及防汛墙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对接上级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多方争取资金早日解决金源乡哇雄、恰加、科下等村灌溉水渠及防汛墙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11月26日